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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2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24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11-11 公开日期:2014-1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4〕24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0〕1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5年1月1日起,建筑业用人单位、服务业用人单位定额缴费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每人每月60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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