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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印发《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2-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2〕32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2-09-23 公开日期:2022-10-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应急〔2022〕32号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工商业联合会,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9月23日

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动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以下简称“社团组织”)自我约束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过行约行规制约企业行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企业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社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引导企业自主参与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定期开展风险研判、隐患互查、培训教育、集中研讨等活动,共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育、鼓励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参与社团组织互助管理,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打造社会化的安全人才队伍;总结提炼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优秀管理案例,以带面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二、实施对象及部门分工

(一)实施对象

成员单位为工业企业且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管理能力的社团组织。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板块、园区可参照社团组织的管理模式建立企业互助联盟开展安全生产互助活动。

(二)部门分工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社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互助活动,制定并定期更新互助活动内容清单与互助检查清单;

民政部门、工商联:参与对社团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鼓励社团组织积极参与互助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底前)。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社团组织的安全生产互助工作,根据社团组织安全管理水平与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试行)》(见附件1)《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查清单(试行)》(见附件2),指导企业对标对表开展互助活动。民政、工商联等部门梳清社团组织的规模与数量,与应急管理部门确定一批底子好、意愿强、肯投入的社团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互助试点工作(试点社团组织清单见附件3)。各地要参照市级开展模式,制定试点社团组织清单,引导社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互助活动。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试点社团组织清单,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上门指导帮扶,确保每个试点单位都有专人负责。要督促社团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选派成员单位中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机构的日常管理;要定期开展业务指导,邀请市级以上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对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互查清单的判定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基本功;要丰富互助活动形式,按照《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试行)》规定的频次开展互助活动。

(三)全面完成阶段(2023年1月至6月底)。市应急管理局结合试点阶段中社团组织互助活动的开展状况,完善并公布《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查清单》,清单内容尽量贴合全市所有社团组织实际。各地要归纳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推动属地其他社团组织有序参与行业互助管理,2023年6月底前,成员单位为工业企业且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管理能力的社团组织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联络员。各地在企业互助提升的基础上,推选优秀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申报,以点带面推动同行业、同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是政府部门推进行业自律的有效途径,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缓解有限的监管资源与面广量大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要将社团组织互助管理的推进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社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成员单位参加安全生产互助活动能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不得以第三方托管的形式增加成员单位的负担。市相关部门将通过督查督导、数据分析等方式定期抽查各地区互助管理推进情况,并作为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共治机制,形成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机制,借助行约行规制约企业行为,倒逼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二要建立激励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对认真组织参与社团组织互助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在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考虑。三是要建立沟通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社团组织的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政策的解读与宣讲,引导社团组织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责险投保。

(三)打造人才队伍。一是做好社团组织安全管理力量登记,梳清社团组织中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数量,营造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互助管理的活动空间。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人才培育体系,通过专项培训、互查互学、参观交流、信息共享等手段,有效提升社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丰富安全生产管理社会化力量。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对互助服务工作中,工作表现出色、业务能力提升明显的人员提供加入安全生产专家库和标准化评审员库的晋升渠道,充分调动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参与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职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积极完成互助管理活动。市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调研,从推进进度、活动方式和工作质效等方面通报安全生产互助管理活动情况。社团组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互助活动,将活动看作是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严禁借工作之名,行互请吃喝之风,防止互助管理流于形式,走过场。互助管理活动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必须严守商业秘密或予以回避,对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刘立策,联系电话:0519-85683120。

附件:1. 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助活动清单(试行)

          2. 常州市社团组织安全生产互查清单(试行)

          3. 市级安全生产互助管理试点社团组织清单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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