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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6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1〕8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5-06 公开日期:2021-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6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6号的答复
常司复〔2021〕8号

张翠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法制副校长制度落实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认真研究,深入学校调研,召开会议协商,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我市法治建设的重点群体,帮助引导青少年扣好第一颗扣子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2000年,我市启动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2006年,市综治委、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机关工委等十二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条件、学习培训和管理作出了明确。2016年“七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市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助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依法治校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实现全面覆盖。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均已聘任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人员主要由学校所在区域的公安、法院、检察、纪委监委、消防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在职人员担任。

    二是注重形成合力。加强主管部门、法治副校长派出单位、学校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形成推进全力。加强学校与选派单位的沟通,及时提出法律需求,放大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价值。注重法治副校长与专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协作,明确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实施效果明显。法治副校长能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主动协助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法治体验等活动,让青少年法治教育走向常态化和专业化。注重指导学校健全预防校园欺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机制,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协助学校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和受害学生的保护救助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指导和帮教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联动协作,完善制度机制,合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全面提升校园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调研摸底。会同政法委、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课题调研组,就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开展、学校需求等内容,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学校、学生、法治副校长、社会各界等各方意见建议。

    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将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谋划,以教育部政法司制定出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办法》为契机,修订完善全市法治副校长聘用和管理制度,为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创新探索、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加强选聘管理。规范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会同政法委、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成立全市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指导,交流工作、培育典型、推广经验。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针对法治副校长绝大多数是兼职情况,加强与财政及相关部门协调,建立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办公有场地、工作有保障、付出有收获。

    五是细化工作规范。制定全面详细的工作规范,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有要求、教学有计划、活动有安排。

    六是纳入考核体系。将各地各部门选聘、管理、指导、培训法治副校长和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列入综治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与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签发人:张加林

    经办人:潘曙光  高伯勇

    联系电话:85681629  85681650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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