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负责各级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以及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2.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研究制定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编制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
3.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改革问题。推进国家、省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指导辖市区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各项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推进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5.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报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做好市级创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的运作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股权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衔接平衡。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审核、审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实施各级产业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9.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负责沿江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修订和组织实施《常州21世纪议程》,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综合规划,组织推进列入市重大项目的信息化工程建设;牵头拟订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会同平衡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参与政府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市信息中心工作。
12.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3.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强战略谋划,积极厚植发展优势
1.扎实推进规划实施。一是抓责任主体。二是抓重大事项。三是抓监测评估。
2.强化经济运行监测。一是掌握动态变化。二是抓住先行指标。三是提升思考能力。
3.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二)扩大有效投入,发挥投资支撑作用
1、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一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二是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三是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2、发挥重大项目对拉动投资的关键作用。一是“重大项目推进年”取得应有成效。二是开展“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三是梳理编排2017年项目。
(三)推动改革创新,不断释放发展活力
1.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要持之以恒补短板。二要一以贯之去产能。
2.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一是推进国家示范试点。二是推进市级示范试点。
3.推进金融创新。一是搭建投融资平台。二是发行创新债券。三是促进创业投资健康发展。
(四)发展重点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1.发展先进制造业。一是打造智能制造名城。二是建设重大产业链项目。三是继续落实钢铁去产能和“地条钢”整治任务。
2.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实施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工程。二是实施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工程。三是实施服务业对接融合发展工程。四是实施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程。五是实施服务业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3.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一是能源规划编制。二是推进重点项目。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四是开展“263”专项行动。
4.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是积极创建低碳城市。二是从严开展节能评估。三是认真推进循环改造。
(五)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区域发展水平
1.全力推进中心镇建设。
2.探索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发展。
3.深化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六)注重机关建设,优化发改系统环境
1.持续改进作风。
2.打造干部队伍。
3.提高保障水平。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综合处(规划处)、政策法规处(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基础产业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财政金融处、经济体制改革处、企事业与市场改革处、农村经济处(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业处、能源处、服务业处(市服务业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处(信息发展处)、对外经济合作处、社会发展处(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经济协作处、苏北办、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常州市经济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是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常财预[2016]16号)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结合2017年本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按照“全面统筹、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预算编制汇总下面事业单位,一起公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发改委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7〕10号)填列。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29.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03.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29.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629.3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629.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
2. 2017年本部门没有其他类别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2629.3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5.3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发展和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7.89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发展和改革事务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12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11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282.3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8.8万元,增长45.8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长。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6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4.94万元,增长20.08%。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6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02 万元,减少9.14%。主要原因是预算统筹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629.3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9.39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629.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62.72万元,占78.45%;
项目支出566.67万元,占21.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9.3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发改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2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6.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74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发展与改革事务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5.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2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万元,增长25.5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事务性增加。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支出3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44万元,减少8.97%。主要原因是预算统筹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
5.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支出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是预算统筹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1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5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1.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2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9.6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保障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4.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2.住房保障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0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5万元,增长95.6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3.住房保障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8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62.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0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87万元、津贴补贴534.48万元、奖金18.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36万元、绩效工资117.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6万元、离休费12.2万元、退休费461.9万元、生活补助1.36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住房公积金114.17万元、提租补贴109.14万元、购房补贴59.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万元。
(二)公用经费25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69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3万元、差旅费114.33万元、会议费6.73万元、培训费13.6万元、公务接待费5.13万元、工会经费15.27万元、福利费2.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发改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29.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调增的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6.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74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发展与改革事务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5.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2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万元,增长25.5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事务性增加。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支出3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44万元,减少8.97%。主要原因是预算统筹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
5.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支出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是预算统筹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1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5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1.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2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9.6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保障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4.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2.住房保障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0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5万元,增长95.6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3.住房保障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8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0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87万元、津贴补贴534.48万元、奖金18.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36万元、绩效工资117.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6万元、离休费12.2万元、退休费461.9万元、生活补助1.36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住房公积金114.17万元、提租补贴109.14万元、购房补贴59.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万元。
(二)公用经费25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69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3万元、差旅费114.33万元、会议费6.73万元、培训费13.6万元、公务接待费5.13万元、工会经费15.27万元、福利费2.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4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55.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2.33万元,增长78.73 %。主要原因是:年度差旅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等预算政策性增长。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3%;公务接待费支出26.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4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车辆改革2017年度只安排没有车改的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97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5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统筹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
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3.48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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