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教计〔201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校舍安全问题,满足群众享受优质均衡教育的需求,原则同意常州市清潭中学实施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原址翻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清潭新村4号,按教学规模30班进行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84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4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9674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行政楼、艺体楼、教学楼、实验楼、连廊、地下车库等。
1、行政楼。框架5层,总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师办公室、教务处、校长室、财务处、档案室等。
2、艺体楼。框架3层,总建筑面积6466平方米,主要功能和布局为一层食堂;二层书法室、国画室、美术室、信息中心等;三层室内体育馆。
3、教学楼。框架5层,教学楼1总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教学楼2总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普通教室、电教教室、专业教室、教师休息室等。
4、实验楼。框架5层,总建筑面积489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阅览室、资料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科数字化实验室、仪器室及音乐、地理、历史等专业教室等。
5、连廊。楼与楼之间以连廊相连,总建筑面积1185平方米。
6、地下室。框架1层,总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50个。
7、其它工程。建设250米环形运动场1面、篮球场3面、羽毛球场1个。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6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96万元,其它费用1569万元,基本预备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常州市清潭中学共同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常钟国用〔1998〕字第2805501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市清潭中学(南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钟楼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钟环审〔2017〕2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4-47-01-30183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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