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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建筑施工“2019春风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9-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19〕4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9-02-18 公开日期:2019-0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筑施工“2019春风行动”的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2019春风行动”的通知
常住建〔2019〕4号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区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后,全市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复工建设阶段。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扬尘防控工作,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平安稳定,实现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扬尘控制良好开局,现决定从2019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 “2019春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节后复工管理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扬尘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要精心组织,加大巡查、抽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扬尘防控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复工自查

1.施工企业项目部组织自查

建设项目在复(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按照检查用表(详见附件1)对表检查并记录,检查台账作为工程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检查重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人在场、心到岗”;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台账应包含相关影像、签到、教育内容等;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扬尘控制、城市长效管理等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施工单位项目部自查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要认真、仔细检查,不留死角,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至公司总部。

2.施工企业组织全面检查

各施工企业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按照“一必须五到位”(即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分管副总(或安全总监)亲自带队赴各项目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外地施工企业由常州地区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经项目部自查,公司检查并整改完成的项目方能向监理提交复(开)工申请。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复工检查

监理项目部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到岗履责。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各分包企业对节后复工检查以及节后施工安全生产、扬尘防控工作进行详细布置,全面动员,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工地安全。收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复(开)工申请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复工检查(检查表详见附件2),检查通过方能签发复(开)工通知。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复(开)工通知单应及时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落实整改,不留隐患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按要求做好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复查符合要求后,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对存在的隐患,相关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监理企业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监督管理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所属在建工地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中发现不按相关要求进行节后复工检查或检查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存在较多问题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违法违规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复工教育上岗作业等违规违章现象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2019春风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附件:1-2下载

1.施工单位节后复工检查表

2.监理单位节后复工检查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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