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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等3个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1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9〕9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5-27 公开日期:2019-05-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进一步建链、补链、强链,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应加强先进轨道交通特色主导产业链建设,强化污染集中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循环发展体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应以纺织服装、智能电力装备产业为重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特色循环产业链,有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等3个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8〕1189号)要求,我委组织召开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议,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和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等3个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等3个园区的《实施方案》。

二、3个园区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本区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进一步建链、补链、强链,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应加强先进轨道交通特色主导产业链建设,强化污染集中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循环发展体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应以纺织服装、智能电力装备产业为重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特色循环产业链,有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3个园区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请将电子稿、纸质文稿(一式4份)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我委。

三、各园区要充分认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造项目实施到位,高质量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仍未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园区要立即行动,抓紧组织实施。

四、各辖市、区发改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在改造中发生的问题。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如有重大调整,要及时报告省、市发改委。

五、我委将对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手续齐全、实施情况好的项目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生态文明专项和节能与循环经济等方面资金支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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