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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1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物〔2020〕46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08-20 公开日期:2020-08-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常文物〔2020〕46号

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郑陆镇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竹林庵)修缮的请示》(常天文体旅〔2020〕25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书面审查,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调整。经论证并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进一步深入挖掘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特别是竹林庵的历史文化内涵,丰富完善历史信息。

(二)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细化修缮措施,最大限度保留文物建筑历次修缮历史信息。

(三)整治周边环境,形成与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风貌相符的文化景观。

(四)工程实施完成后应    组织专业机构对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文物建筑结构进行安全鉴定。

(五)消防、安防应制定专项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你局应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五、按照文物属地管理要求,请你局加强工程管理,施工前完成开工备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或重大工程变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另行报批。

此复。


常州市文物局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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