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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工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3-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监〔2013〕6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3-09-12 公开日期:2013-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的要求,为建国64周年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常州工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的要求,为建国64周年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意识,扎实抓好两节期间反腐倡廉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二、贯彻《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方面当好表率。为此,特别重申以下要求: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擅自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以过中秋节、国庆节为名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和大吃大喝;严禁以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严禁参与赌博;严禁酒后驾车。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除给予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及时部署,细化责任,督促落实。全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及时受理举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各单位、各部门接本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0月11日前将通知落实情况通过工商OA系统报送市工商局监察室邮箱。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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