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市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明确的目标任务,依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农发〔2013〕36号)和《关于在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开展“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常农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开展“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决定组织创建常州市第二批“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和第五批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现将有关创建工作要求和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遴选一批产业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显著的专业村镇,通过典型示范创建,推动全市“一村一品”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围绕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建设,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努力创建一个基地,致富一方农民,振兴一个产业,对接一个农民合作组织,打造一个优势品牌,促使农业龙头企业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围绕年初确定的创建工作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好“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调查分析、查漏补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创建成一批“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落实新举措,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视角、多层次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机制创新,在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过程中,注重绩效考核、服务机制创新,努力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申报标准
“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申报,按照《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按照《关于在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开展“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常农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实际,增设企业规模、企业绩效和出口创汇评价指标等。
四、申报数量
在充分考虑到各地发展水平和地区平衡的基础上,确定了2015年“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各地申报指标控制数(见附件1)。请各辖市区结合本地情况,在不超过控制数的前提下,择优确定申报“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对象为具有“一村一品”鲜明特色的村镇,已被认定为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不再申报。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已被评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不再申报。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农林(业)部门提出申请;
2、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文书;
3、市级从辖市(区)所推荐的单位中选拔,经综合评分、评审评定后公示,公布“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名单。
六、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申报书》或《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4),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工作,请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分别于2015年10月10日前和10月20日前,将上报材料及推荐文件(各2份)报送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并将电子版发至liugj109@126.com。
联系人:刘光俊、肖新民 电话:85682251(传真),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420(邮编:213022)
附件:1、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个数控制表
2、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申报书
3、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基本情况表
4、常州市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书
5、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申报材料目录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附件1
常州市 “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个数控制表
辖市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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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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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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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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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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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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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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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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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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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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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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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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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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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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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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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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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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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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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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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申报书
申报单位: (加盖章)
负 责 人:
电 话: 传真:
邮 编: E-mail:
申报日期: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制
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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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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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村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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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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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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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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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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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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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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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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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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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村镇基本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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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面积、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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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概况及运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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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村镇申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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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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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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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农林(业)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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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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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职能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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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类型:分为专业示范村和专业示范镇。行业类别:分为粮油、园艺、畜牧、水产、其它。
附件3
常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市(区) 镇 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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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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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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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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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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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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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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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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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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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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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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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农业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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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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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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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主导产业农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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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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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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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种养大户或专业加工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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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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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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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村镇总农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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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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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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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耕地面积(水面或饲养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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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头、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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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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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主导产业规模(种养面积或饲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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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头、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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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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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种养面积或饲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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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头、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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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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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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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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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数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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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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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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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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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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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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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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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级以上知名品牌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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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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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种类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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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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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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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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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村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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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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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乡镇所在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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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填报审核指标:1、主导产业年销售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2、标准化生产规模(种养面积或饲养量)占主导产业规模的比重 %;3、种养大户或专业加工户占从事主导产业农户数的比重 %;4、入社农户占村镇总农户数的比重 %;5、专业村(或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所在镇(或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 %。
(二)补充填报参考指标:1、实行订单生产的产品产量占主导产品总产量的比重 %。
注:须填报的数据均为专业村镇申报年份前一年的年底数。
附件4-1
常州市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书
申 报 企 业:(盖章)
辖市区主管部门:
申 报 日 期:
附件4-2
常州市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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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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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致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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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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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总面积或总养殖量(亩、万羽或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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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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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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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量与需求量或购进量与销售量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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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带动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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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农民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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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在镇农民人均收入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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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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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销售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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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在镇农业产值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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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建或对接农业产业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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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基地或自养量(亩、万头或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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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3
常州市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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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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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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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报:企业销售利税及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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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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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合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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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成员数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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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带动农户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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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认证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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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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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农产品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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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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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口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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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额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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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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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利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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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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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
申报材料目录
1、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书
2、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总结材料
3、农业龙头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⑴2014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⑵合作社执照及章程
⑶企业带动农户证明
⑷基地建设证明
⑸领建或自建产业园区证明
⑹现有品牌证明
⑺主营产品质量安全证明
4、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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