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常州市审计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和支出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519-85682658。
一、概述
我局由局长陈荣平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由三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崔业富具体分管;办公室、法制综合处、人教处和计算机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确定由办公室一名同志专职负责具体工作。
按照《常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和《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本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一览表》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受理机构设在审计局办公室),可以供申请人查看、复印。2012年度已公开的信息中未发生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的1条(为人事变动后的调整),业务工作类的信息21条,其他类的信息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其中书面申请1份。书面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进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审核和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支出收费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部分信息在公开程序上依法应经过上级机关审批,所以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新的一年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常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报告的公告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切实推进常州市审计政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常州市审计局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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