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联系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681570。
一、概述
市民政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7年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按照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同时,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继续加强“三个结合”: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信息公开与接受监督相结合。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体制。进一步巩固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结合业务具体抓,相关处室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根据工作变动情况,调整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出台《民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办事。
三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按照及时、有效、准确、规范的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民政信息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20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121条,新闻媒体报道信息241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08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主要包括政府门户网站,含市政府门户网和市民政局网;政府公共信息查阅点;政府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017年,常州低保首次实现大市同城同标,标准达到760元/月,全年共保障城市低保5886户,8852人;农村低保11731户,19222人;低保边缘10224户。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76亿元。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7类市区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80%,全年共救助7649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594.51万元。
全市临时救助共支出救助金607.794万元,5365户。按家庭性质分:低保家庭394户,特困家庭72户,其他一般家庭4899户。按户籍性质分:当地户籍5343户,非当地户籍22户。
(二)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
2017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322家,截至年末,我市共有登记社会组织4900家,其中社会团体338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01家,基金会12家。另外,全市共备案社会组织6447家。新增4A级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20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予以答复。
五、咨询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00多次,咨询电话接听1500余次,网上咨询数350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市民政局在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2名。同时,在各处室落实1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市民政局将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暂无其他支出。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未产生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公众查询有关信息,未向申请人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工作中存在机制不健全、业务不熟悉、力量缺整合、效益待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着力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使民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覆盖更多更广的民政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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