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现代民政要求,市局制定了《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民政会议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五大明星城”建设贡献力量。
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提高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不断加强理论武装。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书记上讲台”、“党课大家讲”和“微党课”展评等活动,加强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日”、学习强国、党建平台手机移动终端等线上线下学习宣传载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各类网络安全问题发生。
3.夯实组织体系根基。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着力提升民政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创新“党建+服务品牌”“党建+社会组织”“党建+社会治理”,打造一批“特色支部”,不断拓展党员教育“3211”工程内涵,形成大民政大党建格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应用机关党建平台,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4.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告、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一把手”项目为抓手,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完善作风建设考评机制,加强过程管控,推动民政系统工作效能提升。规范履责记实,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5. 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防控。严格对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防控指南,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输入病例,不发生机构内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特困供养设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必须返院或新入院的对象,严格落实评估、隔离等措施。全面排查各机构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对重点人员加强防控。通过预约登记等方式,避免婚姻登记场所人员聚集。加强福彩发行机构、销售场所、销售人员防控。对殡仪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感染风险较大的机构,实行全过程重点管理。配齐建好民政服务机构防疫设施,增强疫情防控能力。加强各级民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防控,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组织指导社区及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指导城乡社区根据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做好人员排查防控、居家观察人员管理服务、防控知识宣传、社区卫生消毒等工作,把好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做好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加强管理监督,督促慈善组织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动员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和力量,参与排查防控、物资保障、恢复生产、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
7.着力做好有关救助和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服务造成的影响,积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补贴、发放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等方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排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对因以上情形造成的单独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大重病患者等,切实落实好生活照护和服务措施。对居家的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等,通过定期探视、委托照料等,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兜牢脱贫攻坚底线
8.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巩固脱贫攻坚和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科学合理制定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加大“单人保”政策实施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建立完善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深化低保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全市低保对象精准率和入库准确率均达到99.5%以上。推广对无民事能力低保对象救助资金签订协议委托代管做法,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完善省市联动核对机制,提升规范化核对水平,强化常态化核对能力。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进一步满足多部门、大批量、高频次的核对业务发展需要。
9.健全急难救助机制。畅通急难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全面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与低保标准挂钩合理设定并稳步提高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分类完善支出型救助和急难型救助措施,加强跟进救助,探索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增强救助实效。
10.深化温情社会救助改革。依托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社会救助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试点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有条件的镇(街道),优化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时限。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补齐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短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新“物质保障+服务帮扶”救助方式,丰富救助内容。
四、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11.完善养老服务基本保障。为全市10万名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开展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占比达12%,为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等2000户困难老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贯彻首个养老服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提升长效机制。
12.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全市布局建设集日间照料、助餐、居家上门、护理康养为一体的街镇养老服务综合体7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占比分别达80%和47%,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敬老院“双改造双提升”工程,破解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审验瓶颈,着力解决全市29家养老机构因土地性质、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前置条件未取得消防审验手续的问题。加快医养融合发展,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2%以上。开展康养服务系列培训,加强养老人才基地建设,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水平。
13.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出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社区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助激励等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养老机构设立登记备案制度,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市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床位比例达到70%。加强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交流,加强地区合作,引导优质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
五、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14.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研究搭建政策框架、建立工作机制,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
15.完善儿童福利管理制度。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健全孤儿等困境儿童养育标准增长机制,做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确保100%建档立卡、100%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高儿童养育、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综合服务能力。继续优化提升“养护康”项目,进一步拓展服务对象范围,为更多残疾儿童提供更便捷有效的康复服务。
16.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护。进一步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走访、摸排及调查工作,对困境儿童进行精准分类。加大对儿童主任培训力度,提高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建立长效管理、常态化运行机制。
六、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17.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规范发放管理、督查资格审批、简化办事流程。深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18.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扎实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繁荣。继续开展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支付保障体系和服务支撑,提升社区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点建设水平。对3000名城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困难对象,给予每年不超过1000元租赁服务补贴。
七、强化专项事务管理
19.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殡仪馆、骨灰安放设施、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及改造升级。在已经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对15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推动实现全国重点乡镇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全覆盖。巩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和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对常武地区殡仪服务车辆的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推进惠民绿色节地殡葬和文明祭扫,完善96444殡葬服务平台功能,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20.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对《婚姻法》《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推进建设“婚姻家庭辅导室”,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引导健康、文明、节俭的婚嫁新风尚。
21.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合理约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和礼仪等方面有效发挥作用,遏制婚丧陋俗、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22. 加强流浪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多部门协作的街面巡查协作机制,发挥救助管理区域指导中心作用,促进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一体化提升。
八、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多维改革
23. 深入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民生服务保障、综合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深化省级试点成效。推动不少于50%的乡镇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培育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农村地区发挥作用。
24.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依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修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和协助履职“两份清单”,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成果。持续开展村(居)民自治等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抓好“两委”人员出缺补选,布局新一届“两委”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推动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居)民委会主任,到2020年底力争全覆盖。
25. 推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推进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微自治”实践,探索开展城乡社区“文明幸福自治家园”微项目,推广100例优秀社区工作法。
26.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开展城乡社区牌子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提升改造30个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推动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村干部职业发展体系。试点“政务+居务”分离服务模式,提供“全科全能”服务。
九、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7.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新路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行的机制作用,加快构建“1+6+X+N”网络化社会组织党建模式,牵头打造“党建引领,服务为民”品牌主题党日,实施党建引领精准扶贫工程和星火燎原计划,持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8.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常州市社会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适时出台社会组织执法流程标准化规范文件,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教育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
29.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大力培育公益服务类和专业社会组织,提升其获取资源、提供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深入实施“一起来·益起来”项目,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30.统筹推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开展“聚焦脱贫攻坚慈善项目精准对接”专项行动,重点提高大病救助力度,构筑坚实因病致贫“防火墙”。实施“慈善超市”二期项目,实现市区全覆盖,进一步健全慈善超市的社会化运行机制和常态化活动体系。编制“慈善需求清单”,引导慈善组织对接资源,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切实将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1. 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实施第三批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师培训和社工机构党组织建设“头雁”工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推进专业岗位开发。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打造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品牌。
十一、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及界线工作
32.开展行政区划战略研究。积极服务“明星城市”建设,策应“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设置工作,推动中心城区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对各地区划调整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33.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持续更新地名信息库,满足社会各界对地名信息的需求。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执法等制度,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升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地名标志设置,利用社区天天乐文化惠民平台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提高城市美誉度。
34.推进平安边界创建信息化。巩固勘界成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开展边界联合检查,确保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统筹推进勘界档案数字化、界线数据矢量化等工作,提升界线管理信息化水平。
十二、统筹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35.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及内审工作。启动民政事业发展及养老、社区、殡葬等“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有效衔接各类统计台账和报表指标数据,提升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质量。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检查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发挥监督功效、有效防范风险。
36.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实施市救助管理站(市未保中心)迁建、市德安医院丽华院区功能提升、福利院4号楼整体改造等一批民政重点建设项目,提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体化运营的建设水平,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救助管理和养老服务能力。
37.加快民政标准化体系建设。坚持制定与施行并重,《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规范》和《儿童收养评估服务标准》申报国家标准,积极推进民政部殡仪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规范》并申报江苏省地方标准。积极组织宣标贯标活动,加强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提高民政标准执行力。
38.持续推进智慧民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一体化运行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民政大数据治理能力,推动民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开通常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推动养老、救助、殡葬等服务“掌上办”、不见面,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民政服务。
39.推动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围绕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把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考核考察的重要方面、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管理监督的重要约束。
40.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做好《养老服务条例》项目立法调研工作。推进养老、救助、专项事务等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民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多渠道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
41.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3·21”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督导组、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要求,对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压紧各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遏制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好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42.强化信息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舆论收集力度,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网络,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并提升信息质量和录用率,确保继续位列党委、政府信息工作前20强。突出全媒体宣传理念,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开展特色宣传。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针对信访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建立专项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加强现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高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化。
2020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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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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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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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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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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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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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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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牢脱贫攻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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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准救助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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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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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含经开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精准率和入库准确率均达到99.5%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照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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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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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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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完善支出型救助和急难型救助措施,与低保标准挂钩合理设定临时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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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含经开区)全面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溧阳市、新北区、武进区在省“强镇扩权”试点乡镇推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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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运行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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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申请救助协理服务端口延伸至村(社区),统筹协调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整合数据资源、协同业务办理,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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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含经开区)协调、指导镇(街道)在村(社区)设置智慧大救助前端服务窗口;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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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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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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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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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市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占比达12%,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购等居家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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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24000人;金坛15000人;武进22000人;新北13000人;天宁15000人;钟楼14000人;经开区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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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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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00户困难老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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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天宁、钟楼各600户;经开区2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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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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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街镇养老服务综合体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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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2个;溧阳、金坛、新北、天宁、钟楼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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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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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均达到6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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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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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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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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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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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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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分类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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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100%建档立卡、100%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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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省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100%建档立卡、100%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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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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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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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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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升社区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点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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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00名城乡特困人员、建当立卡贫困户和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困难对象,给予每年不超过1000元租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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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全面完成困难对象租赁补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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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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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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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成12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开展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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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1个;金坛1个;武进1个;天宁3个;钟楼3个;新北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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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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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专项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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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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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15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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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6个;金坛2个;武进2个;新北3个;天宁1个;钟楼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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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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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国重点乡镇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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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乡镇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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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2个;金坛2个;新北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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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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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多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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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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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0%的乡镇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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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5个;金坛3个;武进6个(含经开区);新北4个;天宁1个;钟楼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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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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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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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依法履职和协助履职“两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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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均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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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升改造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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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提升改造不少于30个,其中省级项目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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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提升改造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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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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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开展城乡社区“文明幸福自治家园”微项目,推广100例优秀社区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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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要组织实施“微项目”及时总结提炼优秀社区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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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强村、居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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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落实城市社区“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村干部职业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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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全面落实城市社区“三岗十八级”,金坛和钟楼做好村干部专职化管理的试点,其它地区也要加快研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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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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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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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辖市(区)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支部)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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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支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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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各自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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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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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辖市(区)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拥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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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拥有率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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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金坛、经开区拥有率各达到50%以上;武进拥有率达到75%以上;新北、天宁、钟楼拥有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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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含登记和备案)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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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含登记和备案),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含登记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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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含登记和备案)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含登记和备案)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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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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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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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增持证社工专业人才数及万人持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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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持证社工专业人才数260人以上,万人拥有持证社工1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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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60人、万人3.5;金坛50人、万人8.7;武进60人、万人7.5;新北40人、万人12;天宁20人、万人10;钟楼20人、万人9.7;经开区10人、万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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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处
组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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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增民办社工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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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民办社工机构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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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经开区各新增1个民办社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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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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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及界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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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展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设置工作,推动中心城区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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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做好镇(街道)布局优化等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区政合一”新体制,促进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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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必须执行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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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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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地名数据及时更新机制,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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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执法等制度,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升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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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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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扎实做好界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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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完成常泰线、钟武线界线联合检查任务,试点开展界线数据矢量化工作,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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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全面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签订工作,确保界桩专人管护率达100%、完好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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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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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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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政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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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民政统计报表和台账能按时保质保量报送,标准见《常州市民政社会服务统计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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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各自完成民政统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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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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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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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全媒体宣传理念,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开展特色宣传,展现民政形象。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并提升信息质量和录用率,确保继续位列党委、政府信息工作前2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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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常州市民政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常民宣〔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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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行政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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