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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20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1-24 公开日期:2015-1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解决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进线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原则同意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实施一期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201号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请核准溧阳别桥一期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的请示》(溧发改〔2015〕463号)和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进线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原则同意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实施一期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东起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向西沿现状河道至规划S341省道,平行S341省道接入220kV后周变,同塔双回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线路工程。建设期2个月。

    电力接入线路路径总长7.3千米,其中:新建双回线路路径长1.4千米;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5.9千米。线路由溧阳别桥光伏电站出线后至Y1转角,左转向西跨过35kV溧别线至Y2转角,右转丹金溧漕运河东侧沿向北至Y3转角,左转跨丹金漕运河至Y4转角,右转沿东埂村、北谢村、下尖圩村东侧向北跨过北河至规划上上公路北侧Y8转角,左转向西跨过110kV溧绸线和县道至Y10转角,左转进入220kV后周变电站110kV构架。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89万元,资金来源由溧阳别桥华鹏光伏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你委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安全等各项措施,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溧阳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溧规选审(2015)30003〕;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核审〔2015〕82号);你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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