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通知》(苏安监〔2015〕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全面进行对照核查,严格安全条件,坚持“属地监管”和“谁颁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监管,落实整改措施。
请将此通知要求迅速传达至乡镇(街道)安监站和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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