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统一工作安排,常州市司法局将对2020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含应届毕业生)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颁证时间
统一发放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颁证地点
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三楼A31司法局综合窗口。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聚集,现将领取人员按受理通知书编号分期编排如下:
时间
|
《受理单》编号
|
19日上午
|
A1-A50
|
19日下午
|
A51-A100
|
20日上午
|
A101-A150
|
20日下午
|
A151-A200
|
21日上午
|
A201-A250
|
21日下午
|
A251-A300
|
22日上午
|
A301-A350
|
22日下午
|
A351-A400
|
23日上午
|
A401-A450
|
23日下午
|
A451-A523
|
现役军人可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可在上述时间段随时领取
|
请领证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前往规定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段领取的,请提前与我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另行约定时间领取。
四、领证要求
1、根据司法部规定,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领证人员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领取证书,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扫描和首次登记。
2、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段内领取证书人员,需提前与我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说明原因,经确认后,另行预约时间由本人领取,其证书暂由常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临时代为保管。
3、因疫情防控常态化,领证人员应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等候,依次领取。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电话(工作日):0519-86636821、85588251、85588505。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