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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4-17 公开日期:2021-04-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统一工作安排,常州市司法局将对2020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含应届毕业生)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统一工作安排,常州市司法局将对2020年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含应届毕业生)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颁证时间

统一发放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颁证地点

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三楼A31司法局综合窗口。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聚集,现将领取人员按受理通知书编号分期编排如下:

时间

《受理单》编号

19日上午

A1-A50

19日下午

A51-A100

20日上午

A101-A150

20日下午

A151-A200

21日上午

A201-A250

21日下午

A251-A300

22日上午

A301-A350

22日下午

A351-A400

23日上午

A401-A450

23日下午

A451-A523

现役军人可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可在上述时间段随时领取

请领证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前往规定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段领取的,请提前与我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另行约定时间领取。

四、领证要求

1、根据司法部规定,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领证人员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领取证书,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扫描和首次登记。

2、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段内领取证书人员,需提前与我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说明原因,经确认后,另行预约时间由本人领取,其证书暂由常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临时代为保管。

3、因疫情防控常态化,领证人员应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等候,依次领取。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电话(工作日):0519-86636821、85588251、85588505。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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