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该项工作定于1月进行,于1月15日前结束。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总结,撰写报告。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围绕考核的重点内容及相关文件要求,撰写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形成书面材料,述职部分重点突出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完成和班子履行职责情况;述廉部分突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
(二)勤廉公示,听取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勤廉公示暂行办法》(苏发〔2005〕34号)的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要在单位予以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大会报告,民主测评。召开述职述廉述法会议,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班子其他成员也可作书面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班子主要领导要同时作班子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组织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或全体人员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采用网上测评的形式。
(四)梳理汇总,反馈意见。局办将把各单位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报局党组,并将测评结果向各单位反馈,各单位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各单位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具体时间确定后,请及时告知局办公室,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同步上报。
联系人:臧晓燕;联系电话:85682201。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8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