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12年度常州新环污泥处理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案件摘牌的申请》(常新环委〔2012〕3号)收悉,据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环保局及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察看,你区已按照常州市环委会《关于2012年市环委会挂牌督办部门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常环委〔2012〕5号)要求,进行了有效整治,达到摘牌标准,经研究,同意摘牌。
特此批复。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2年10月18日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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