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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2-000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2〕216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2-10-10 公开日期:2012-10-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
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常建〔2012〕216号

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市场和现场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

    二、检查方式

    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1版)》中的综合大检查表式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三、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15日止,建设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11月15日起市区各检查工作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展开。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开展检查工作。11月25日起市领导小组对各辖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每地区不少于3项)。

    四、其他要求

    1.各被检查单位可在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表式》,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提前半天告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将发出检查意见书。

    3.11月30日前,各检查工作组将本地区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应统一在“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现场录入。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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