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人事)处,市各直属单位人事处:
现将《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敬业专业、争先率先”常州人社精神,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启“服务大局全面到位、创新活力全面激发、民生实事全面落地、风险防范全面夯实”的人社事业新篇章,为全市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一面旗帜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促政治生态优良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目标定位,深入推进“龙城先锋”工程。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巩固深化“1+7”大党建格局。纵深推进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提高党员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建设,推动“人社基层党建工作法”成果转化。开展“两优一先”评选,举办“百年回望感党恩、三考合一促提升”党建技能大比拼系列活动。
2.严守纪律规矩红线。驰而不息防纠“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办法。不断巩固市委巡察、专项督查整改成效,确保巡察的“后半篇文章”落地有声。持续深化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整治成果,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开展内部巡察专项检查,高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重要业务现场监督。优化行风监督员队伍,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第三方”力量常态推进作风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约谈、函询,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加强干部队伍锤炼。全面启动“续航工程”,出台《深化年轻干部成长“续航工程”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上挂下派”,组织开展第七批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健全平时考核管理体系,制定《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平时考核办法》。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和党务纪检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综合运用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干部研判,为选人用人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做好跟踪管理、谈心谈话、纾难解困等工作。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力促就业局势向好
4.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贯彻执行《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等规定,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等惠企惠民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高校、进乡村、进基地,扩大政策实施效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6000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400个。扶持创业1.2万人以上,带动就业3.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5.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计划,做好实名制登记调查等工作。全年组织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组织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00人。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常住地服务制度和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强化就业帮扶,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退捕渔民等群体实现就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健全对口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吸引对口地区劳动力在常稳定就业。推进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用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支持服务创新,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来常创新创业,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产业贡献率。年内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组织开展诚信机构评选、领军人才评选、骨干企业认定、服务品牌评比等活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全年培训人数不少于800人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业引领作用。依托常州人社网办平台,建立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产品展示、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发布、对接为主要功能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需精准有效对接。
7.拓宽就业服务渠道。一体推进“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积极创建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保持对就业形势的跟踪研判,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的动态监测。紧盯就业关键指标变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就业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需制定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的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8.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实施“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新一轮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开展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0个。参加第四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龙城大学生创业论坛、常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化创业培训,高效运转“创业服务云平台”,开展创业培训1.2万人次。强化创业基地培育与管理,创建市级以上创业基地7家以上。
三、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力促发展活力彰显
9.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结合全市创新发展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市人口集聚专班工作。组织“龙城英才计划”项目引进,做好“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第15-18批申报备案工作,优先支持200个项目来常创新创业。落实省“双创计划”创业类申报,确保入选人数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制定“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和企业“聚才贡献奖”等政策,提升人才来常就业创业吸引力。提升博士后工作成效,力争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现“零突破”,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规模扩大,设站单位和在站博士后提量、提质、提档。积极打造引才品牌矩阵,举办“名校优才引进计划”常州专场招聘会、“万名硕博汇常计划”及“2021年常州市全球人才云聘会”等活动。持续优化“1+7”人才引育品牌,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0万人。
10.提升高技能人才发展水平。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云平台”,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专项培训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第二工种培训,完成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13万人次。出台《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开展全市万名技能人才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举办一类竞赛25场以上,参赛职工8000人以上。聚焦十大产业链和现代服务业,开展企业学徒制培训,全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出台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办法,完成招生1万名以上。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全力打造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3万人以上。
11.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和畅通我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制定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要求》,履行技能人才评价综合管理职能,确保职业资格改革稳妥过渡。打造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机制,全年完成技能人才培养6万人次。组建专项指导组,分类、分地区开展个性化指导,推进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万人次。
12.探索人才服务新路径。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做好省“333工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开展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后续奖励资助行动,及时发放专家医疗补贴、月度津贴,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发放、延期、变更和退税等服务。推动“常州人才地图”功能升级,科学建立《人才白皮书》发布机制。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智能化建设,提升人事档案管理效能。全面落实《常州市人事代理公共服务规范》,实现代理服务标准化。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成继续教育10万人次以上。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力促幸福指数提高
13.推进重大改革落地。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转换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稳妥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贯彻准备。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健全省级储备金、市区统筹基金制度。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1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和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做好“中人”待遇计发及职业年金归集工作,妥善解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参保编外人员政策衔接问题。进一步修订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经办服务体系,制定市区工伤保险统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落实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政策,深入推进“体检式”工伤预防,提升工伤康复水平。
15.持续推进全民参保。顺应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改革、责任分担机制要求,做好社保扩面工作。继续开展社保精准扶贫,对符合条件人员落实个人免缴费政策。开展危化品、尘肺病等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同舟计划”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做好非全日制就业、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16.合理调整社保待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330元。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深化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专项行动。
17.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第三方审计工作。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追偿、追缴工作。
18.优化社保经办服务。不断深化网厅一体化等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不见面”网上业务办理推广应用,扩大“夕阳美·社保情”退管品牌及“千家万户”宣传品牌影响力。
五、增强人事管理能力,力促干事激情迸发
19.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等制度,做好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工作。实行分类管理,推动和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编制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人才目录和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单位人才引育机制。
20.优化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1+X”改革,出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21.规范评比表彰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建党100周年表彰和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我市清理规范党委政府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做好2020年度市委市政府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的表彰工作。立足我市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做好2021年度表彰项目申报和落实工作。
22.推进人事考试事业发展。筑牢人事考试安全防线,统筹做好考试考务和疫情防控,确保考试项目规范管理率达100%。加强考试基地监控设施巡检工作,推进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实施多元化人事招聘考试方法,提高人事考试服务社会能力。积极参加人事考试省级平台命题。做好专技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六、巩固综合治理成效,力促劳动关系和谐
23.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贯彻落实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开展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培育和发展一批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拟定电子劳动合同运行管理规范。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关系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4.强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开展2021年度企业薪酬调查,稳慎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按上级要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发布市属企业工资指导线、非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开展市属企业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测算和审核兑现。
25.提升劳动仲裁调解质效。提高调解仲裁案件质量,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网上调解平台运行监督、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优化仲裁机构建设标准,提升仲裁员队伍服务能力,举办常州市仲裁员岗位业务技能大赛。推进长三角、苏锡常一体化区域共建,促进裁审程序和法律适用衔接。
26.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和监测预警平台功能,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完善欠薪“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分级分类培训和业务指导监督体系,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
七、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力促群众满意度提升
27.推进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做好金保系统数据清洗和转换工作,制定金保系统、网办大厅、手机APP、自助一体机等本地化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省市系统一体化融合。完成社保、医保系统拆分,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服务有序衔接。
28.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聚焦“放管服”,常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夯实各项“清减压”举措,落实人社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取消证明事项,推动“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加快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有序完成服务大厅功能区建设、服务流程优化和服务窗口调整等工作,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
29.抓牢基层人社工作。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一轮基层人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基层人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基层人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基层人社业务质量。组建“基层就业创业业务宣讲团”,夯实基层就业创业业务基础。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处理机制,打造省、市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劳动监察“和谐号”基层调解直通车扩点增效。做强“阳光社保”零距离服务品牌,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向偏远地区覆盖、群众需求集聚、经济发达镇延伸。
30.开展系统行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全系统、全业务、全技能练兵,巩固提升练兵比武成果,在全系统常态营造人人争做“人社知识通”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行窗口经办服务“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探索“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服务窗口的全面推广和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推行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暗访调研机制,建立行风建设问题常态专项整改机制。深入挖掘人社系统“敬业专业、争先率先”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八、强化综合工作支撑,力促系统有序运转
31.组织实施规划计划编制、统计调查监测工作。编制发布“十四五”人社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人社事业发展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人社一体化发展。加强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
32.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落实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拟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程序,探索出台受理告知标准化文本。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33.严守安全稳定工作底线。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四项机制”,从严从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健全人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对人员密集的服务窗口单位、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市场、培训机构、考试培训基地等区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织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标准化建设。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化解人社领域矛盾风险。
34.深化完善综合考评体系。对标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省人社系统高质量发展考核、市综合考评、市委专班等任务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按照“系统化设计、项目化管理、精准化落实”的理念,持续改进全市人社系统“四位一体”综合考评体系,突出正向激励、责任约束,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35.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人社政务公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通过专题报道、在线访谈、典型策划、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等渠道,及时传播惠民政策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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