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局党组决定在3月开展廉政集中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七中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市水利系统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要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七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7个重点要求,将正风反腐抓到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学习内容可从中央、省、市纪委网站下载)。
(二)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在去年学习的基础上,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真正把《准则》和《条例》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三)组织廉政约谈教育活动。要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开展集中约谈活动。重点围绕遵守纪律规矩、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约谈,坚持以上率下、防微杜渐,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四)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要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展开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活动要求
1、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处室(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创新性地开展活动,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主动参 与,确保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扎实开展。
2、要注重活动效果,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纪律规定,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
3、此项活动纳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活动期间各处室(单位)要及时上报廉政教育活动信息,积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活动结束后,请各处室(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和活动总结报局机关党委。
4、上半年,将围绕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体党员进行学习成效的测试,成绩将予以通报。
附表:开展廉政集中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7年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