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承担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部分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维修定点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的产权、基建、购置、大修改造、使用调配和处置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管理、审核、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七)负责拟定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市领导的住房及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能力。
(十)承担市四套班子有关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履行市委、市政府的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职能。
(十一)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绿化、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车辆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委等处室。实行部门预算的局属事业单位有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和常州市机关幼儿园。
三、2014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对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沟通协调,理清管理范围,明确管理主体,统一管理流程,建立联系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二)高标准抓好老年大学改扩建工程,于2015年1月底建造完毕。年内完成市档案中心选址及前期相关工作。
(三)构建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完成对局本级及局属单位财务综合检查与指导。
(四)做好公务用车改革调研,形成公务用车改革初步实施意见。
(五)完成对各部委办局及辖市、区的办公用房清理专项检查。
(六)指导8-10家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完成10家公共机构能耗审计。对行政中心大型设备(热水系统、供水管网、LED照明、VRV空调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七)完善资产分类管理。对行政中心办公家具使用状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做好合理调剂与再利用。集中安排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等办公用房。
(八)提升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品牌建设(成立菜肴研发小组、控制食品采购源等)。推进行政服务中心“A级食堂”达标创建等工作。
(九)通过优化管理,逐步缓解行政中心停车难的突出矛盾。加强对门卫的服务意识的提升与管理考核。做好公车优质维修和报废处置。
(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政风热线”监督效果。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加强行政监察,创建廉洁示范工程。
(十一)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落实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上有明显改进。
(十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化“四堂一会”(道德讲堂、干部讲堂、业务讲堂、职工讲堂和“悦读会”),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十三)机关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全方位拓展:开办东方明园;申报市课程改革项目;出版亲子指导书;分园干部使用与收入方式改革试点;制定集团教育制度。
(十四)推进扶贫联系点“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帮扶村经济发展。
(十五)为市两会、“动漫周”和“经贸洽谈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四、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说明及填表说明
(一)收入总计397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08.55万元,其他收入61.53万元。
(二)支出总计3970.08万元。包括:
1.按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为单位日常运行支出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的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2613.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14年决算数362.01万元。
(3)医疗卫生,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4年决算数101.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2014年决算数232.32万元。
(5)教育支出,为机关幼儿园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651.37万元。
(6)节能支出,为节能环保工作支出,2014年决算数1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2543.73万元。
(2)项目支出1426.35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是指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计45.2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54万元。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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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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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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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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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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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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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支出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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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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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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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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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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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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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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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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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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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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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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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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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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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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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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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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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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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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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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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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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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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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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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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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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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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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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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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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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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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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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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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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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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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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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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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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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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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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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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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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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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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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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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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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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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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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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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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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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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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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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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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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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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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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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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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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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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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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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出国(境)1人;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接待140批次,17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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