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核定潞城老街农贸市场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常发改〔2023〕363号)文件精神,现对潞城老街农贸市场停车场(位于经济开发区潞城街东方公寓(东城路)西北侧约90米,停车泊位99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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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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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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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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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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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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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 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连续停放时间不超过24小时,连续停放时间每超过24小时的,增加一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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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
(二)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
三、其他收费优惠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规定票据。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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