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至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至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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