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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1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语〔2018〕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5-18 公开日期:2018-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
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语委办,各局属学校、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
  1.参加对象
  全市在职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设立小学、中学(包括初中、高中、职业学校)两个组别。
  2.展示要求
  参加展示的选手根据所教相应学段,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中(136首,见附件1)自行选取 1 篇(高中、职业学校教师从义务教育7-9年级篇目中选取),分别用普通话朗诵、用规范汉字书写,并有对象感地在现场进行讲解。
  第一阶段为“朗诵与讲解”展示。先朗诵作品(要求单独完成该环节,不得借助舞蹈、乐器等其它辅助手段,可配乐),再有对象感地对朗诵的作品进行讲解(可使用PPT课件)。计时共6分钟。
  第二阶段为“书写”。每位选手在所提供的白板上用水笔规范书写朗诵作品内容,计时5分钟。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二)诵写讲论文交流
  1.参评对象
  全市在职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2.论文要求
  对中小学、职业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语言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超过4000字)。已公开发表,或在其他省级(含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不在报送范围。
  论文所述实践须真实可信,引述数据准确。如有引文,须注明出处。严禁造假或抄袭,如有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论文标题用小二号华文中宋体,标题下方用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单位及姓名,正文一级标题为四号黑体,其他为四号仿宋体。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8cm,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
  二、组织实施
  1.各地选拔
  各辖市区语委、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市语委、市教育局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和局属学校参加市级诵写讲展示选手的选拔和交流论文的评选,推荐市级展示名额见附件3。
  2.市级展示
  市级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和论文评选将于6月底由市语委、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省级展示
  市语委、市教育局将推荐优秀选手和优秀论文参加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展示会。
  三、评奖办法
  各地选拔由各地区自行评奖。市级展示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四、报送要求
  各辖市、区于6月15日前将推荐市级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名单(见附件4)、论文推荐目录(见附件5)和论文电子稿发送到市语委办邮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综合能力展示每校可报1人、论文每校可报1篇,并于6月5日前将名单、论文目录和论文电子稿发送到市语委办邮箱。联系人:花向阳,联系电话:85681355 ,电子信箱:czgaozhichu@126.com
  
  附件:
  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136 篇)
    2.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评分标准
    3.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4.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综合能力展示选手推荐名单
  5.常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论文推荐目录

常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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