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我委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委党组集体审议,确定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请承办处室依据目录内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主要程序,推进工作落实,其他相关处室依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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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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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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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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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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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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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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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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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物资储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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