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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681397/2020-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食品药品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食安办〔2020〕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0-09-07 公开日期:2020-10-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常食安办〔2020〕11号

各辖市、区食安办,常州经开区食安办,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食安办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20〕14号)要求,结合常州实际,定于9月21日至9月30日举办2020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0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食品安全 人人有责”。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质效,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推进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

(三)强化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引导督促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行业市场及从业人员开展行业自律和道德诚信宣传的力度,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百姓科学素养,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安委办公室等13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各地层面。各辖市、区食安办,常州经开区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就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组织好20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活动组织中要严格落实各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工作推进,力求宣传活动既安全有序又丰富多彩。

(二)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全面挖掘媒体资源,认真组织策划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范围,提高宣传实效。要用通俗易懂、贴近实际的内容和形式,开展适合公众需求的有新意、有特色的科普活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科普”思维,应用新手段、新方法开展宣传活动,提升活动吸引力,促进公民科学素养提升。

(三)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各地要建立各级食安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食安办。联系人:蒋知欲,联系电话:0519-88588150,电子邮箱:66314337@qq.com。

附件: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


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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