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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1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12-28 公开日期:2020-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9号的答复

贾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旅居车露营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出台《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解决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助推旅居车露营产业快速发展。随着人们旅游观念的不断转变、公路设施不断完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房车旅游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正在从“小众文化”转向普通消费群体,自由个性的房车旅游将吸引更多国内旅游消费群体青睐。

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经过多年的转型和升级产品,休闲度假产品不断丰富,已成为越来越多自驾旅居游客的首选。为推进我市自驾旅居游产业的发展,我局已于2011年出台了《常州市自驾游基地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成功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并具有市场前景的自驾旅居游基地,其中天目湖望湖岭、翠谷庄园、春秋淹城、龙潭湖农业生态园、华夏宝盛园、达诚度假村和明都紫薇园被评为省级自驾游基地,华夏宝盛园被评为首批省级房车露营地,太湖湾露营谷先后荣获国家《五星级自驾运动营地》、国家《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行业标准试点验证基地》等多项荣誉。

1.加强规划引领。在编制《常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发展,加快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线路和营地建设,形成完备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规划体系,引领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建设、线路开发、经营服务等各项工作。推动构建以高速公路、高等级旅游干道为纽带,以地区风景道、旅游公路、自然风光带为廊道,以景区景点、山水生态区、户外运动区、乡村旅游区等为依托的自驾游旅居车旅游网络体系。加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管理实行规范指导、标准化管理,鼓励太湖湾露营谷研究制定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行业标准。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引导溧阳市加快房车露营点发展研究,加快编制市级房车露营产业、基础设施布点产业发展规划,吸收利用本地大汽大通龙头企业成熟标准,鼓励开展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2.加快营地建设。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积极探索PPP投资经营模式,引进更多类似太湖湾露营谷落地常州。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城郊游憩区、风情小镇、美丽乡村资源优势,建设不同类型、特色突出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鼓励乡村旅游点、省级以上度假区规划开发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丰富产品供给和产业业态,支持太湖湾旅游度假区、茅山旅游度假区、曹山旅游度假区等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试点建设。对纳入建设规划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引导城镇(乡镇)水、电、气、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网向营地建设区延伸。围绕营地建设,发展面向自驾游客的汽车旅馆、主题酒店、主题餐厅、主题酒吧、儿童乐园、休闲农业等特色经营项目,积极开展徒步、登山、骑行、垂钓、水上等户外运动设施及服务。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将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旅游商品销售纳入营地服务范围。

3.完善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交通主干道、重点旅游景区与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连接道路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改造升级,鼓励芳茂山服务区建设旅居车停车设施。围绕自驾游道路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按照国家文旅部发布的《自驾游目的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指南》(LB/T 061—2017),引导各辖市区进一步完善自驾游设施和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完善加油站、维修站、停车场、旅游厕所、观景平台、水源供给、充电设施、排污等服务体系。加强支线旅游交通和度假区及3A级以上景区连接道路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健全和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自驾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打造安全、舒适、有序的自驾游消费环境。

4.积极发展租赁服务。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租赁产业,促进落地自驾游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事自行式和拖挂式旅居车租赁业务。鼓励我市国内线上租赁第一平台—“房车生活家”线上出行平台与知名运营商(平台)合作,打造房车租赁、销售、旅游线路推荐、营地预订为一体的一站式房车生活服务平台。对开展自驾车旅居车租赁业务的企业鼓励其完善服务网络,通过加入连锁租赁、协作网络等方式,开展异地还车业务。并积极引导其开展网络预订、支付等业务,规范自驾车旅居车租赁程序和手续;鼓励在精品营地、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高铁动车站、机场设立汽车租赁点,开展自驾车旅居车租赁服务。鼓励本地房车俱乐部兼营开展营地运营业务,本地房车俱乐部开展房车销售展览业务,提升知名度、关注度和使用率。

5.加强科学管理。按照各自行业管理标准,加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卫生、环保和住宿登记管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住宿参照旅馆业治安管理,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自驾车旅居车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俱乐部纳入旅行社序列管理,自驾车旅居车旅游领航员纳入导游序列管理,开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经营的各类营地纳入景区序列管理。加强自驾游和营地运营的安全管理,不断强化营地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足自驾游数据采集点和采集系统,健全自驾游信息的统计、监测与预警系统,合理引导自驾游游客流量和流向。加强自驾游沿线生态保护敏感点或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及时掌握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的生态环境影响状况,避免自驾游对生态敏感点或区域造成不良影响。

6.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加强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人才培养,鼓励在常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应用型人才。鼓励在常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房车企业建立人才、科研等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形成政产学研联运的创新自驾车旅居车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自驾车旅居车协会、俱乐部等中介组织作用,帮助人才与我市各校企对接,为房车消费相关产业提供良好的人才和智力支撑。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自驾游保险产品。

7.推广生活新方式。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各地举办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博览会,推广休闲、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和露营生活方式,培育旅游新消费点。加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开发“房车+科普”游产品,探索房车康养游新模式、新产品。传播推广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文化,开展自驾游精品线路等推介活动,发挥精品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自驾车旅居车露营行业组织、自驾游俱乐部等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自驾游活动,鼓励开展自驾游主题的展览、比赛、节庆、论坛等地方性节事活动,鼓励利用营地网络开展汽车集结赛事活动,推广精品自驾车线路。积极培育青少年露营文化,大力倡导文明旅游。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实施《常州市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在重点发展休闲度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新文化旅游产品等的同时,着力打造符合国际标准的品牌自驾车旅居车旅游露营营地。在优化提升已有自驾游基地的基础上,建设2个以上省级自驾游车旅居车营地,形成较为完善的自驾游服务网络体系,并推动曹山未来城、太湖湾、茅山等有条件的景区和地区建设房车旅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宿营地。进一步加强支线旅游交通和度假区及3A级以上景区连接道路建设,打通自驾车旅居车“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自驾车旅居车快速发展。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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