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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意见及资金预算(省第一批、市第二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计〔2019〕23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9-09-09 公开日期:2019-09-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意见及资金预算(省第一批、市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执行。
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意见及资金预算(省第一批、市第二批)的通知

各辖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加快农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7号苏财农〔2019〕38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8号苏财农〔2019〕39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9号苏财农〔2019〕4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18〕11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8〕126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150号苏农财〔2018〕37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专项资金及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151号苏农财〔2018〕38号),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现将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和预算资金(省第一批、市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资金统筹整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38号)要求,今年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除实行竞争立项(另有政策发布)的专项外,其余专项支持政策全部采取因素法测算资金切块下达各辖区。各辖区要切实转变观念,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增强资金统筹安排的主动性。除约束性任务资金由省单项下达、不得统筹使用外,各指导性任务资金和单体项目补助标准均由各辖区根据实际在同一大专项内自主统筹安排,市资金测算因素可以不作为各辖区资金安排的依据。

二、强化工作任务落实。根据中央转移支付专项实施要求和省市确定的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市级制定了专项实施意见及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除本通知中明确规定另行发文外,不再规定其他专项工作任务。各辖区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进度和项目管理责任人,确保省下达的所有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涉及报省竞争立项的项目,按照省级项目管理要求执行,涉及省市统筹资金、由市竞争立项的项目,按照市级项目管理要求执行。各辖区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抓好立项评审、方案批复、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严格管控风险。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辖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专项资金不得列支预算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经费,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不得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与专项目标任务无关的其他目标考核任务或政策进行捆绑。以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为抓手,做好常州市“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数据录入更新工作,全面实施涉农资金公开公示等制度,推进涉农资金使用各环节的全程监管。要及时拨付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管理,至2020年1月31日之前还未明确支付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专项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市财政,用于下年度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推进财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四、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市根据今年部制定的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绩效目标、省“三农”工作及我市“三农”工作目标任务,结合专项政策定位,制定了各专项的分辖区绩效目标表。各辖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强专项实施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确保专项绩效目标全面实现。各辖区要认真按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通报各辖区政府,并直接应用于专项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同时,做好省级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迎检准备。

五、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各辖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报告,根据部省市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项目信息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经批复的资金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明细表(附件5)、专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6)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报送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监督评价处、专项管理责任处站(附件8)各一份。

2.专项项目总结材料(附件7)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处站、监督评价处各一份。

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9)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报送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监督评价处、专项管理责任处站各一份。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张婷;联系方式:85682266;市农业农村局监督评价处,晋朝柱;联系方式:85682230;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刘明,联系方式:85681860。

附件:1.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

          2.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3.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省第一批、市第二批)汇总表

          4.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分区绩效目标表

          5.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辖区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明细表(参考格式)

          6.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7.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参考格式)

          8.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站联系方式明细表

          9.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省第一批、市第二批)使用情况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村深化改革,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订了专项实施指导意见,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1.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8-2020)的通知》(常农计〔2018〕14号),结合我市区域资源及产业特点,统筹省市资金,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一是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适度规模设施化生产。支持绿色蔬菜、特色水产、优质果品、规模畜禽等产业适度规模设施化生产,确保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

二是支持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开展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对符合规定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予以短期贷款贴息,具体要求省另行发文。

三是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支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完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支持涉农主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

四是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各辖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拉长产业链,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培育农业新业态,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建设“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和益农信息社。支持农业跨境合作,利用境外优势资源增加我市优质农产品供给。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支持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推动我市优势农产品“走出去”。支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提升。

2.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指南的通知》(常委农〔2018〕40号),统筹省市资金,支持农民合作、家庭农场提升规范化生产运营水平。

二是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合作社机库等服务能力建设,今年继续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扶持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具入库存放能力,实行补助的机库建设面积应在300平方米及以上。各辖区要按照《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农机规〔2015〕1号)组织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

三是支持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农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总部清册地在江苏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的,按《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常政发〔2017〕107号)规定执行。

3.支持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一是支持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已批准建设的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继续支持,新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实施要求省另外行文。

二是支持其他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8-2020)的通知》(常农计〔2018〕14号),结合我市实际,统筹省市资金,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4.支持农机购置补贴

按照《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8〕6号)、《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17号)要求,今年全省继续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补贴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3台,同一个购机者补贴上限为5台,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

1.支持种质资源保育及创制

一是开展种质资源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地方猪遗传资源保护工作要求,支持辖区加强对列入国家和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等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实施地方猪种质备份保护,完善动物防疫设施,强化综合防控措施,积极防控非洲猪瘟,努力确保地方猪遗传资源安全。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实施水产亲本保种和更新。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开展原良种亲本选育、后备亲本生产等公益性渔业保种工作,各地水产苗种场围绕常州特色优势水产品及大宗水产品开展亲本更新。武进区完成10000组黄颡鱼保种工作。

二是实施重大新品种创制。支持2017年立项且通过年度考核的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单位,继续按照省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及《江苏省农业重大新品种创制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核心育种材料、生物育种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选育突破性优良品种,实施要求省另行发文。

2.支持农业技术集成与推广

一是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已建成的2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集成创新中心、创新团队、推广(综合)示范基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开展新成果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转化推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综合示范,以示范点带动农业科技示范户重点产业全覆盖、村村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淘汰、新增一批推广示范基地,申报要求省另行发文。

二是开展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支持辖区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创建,金坛区整县制推进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有效利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示范推广一批优质食味水稻品种,建立一批优质稻米产业化开发示范基地,支持新增或扩建一批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集成推广一批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带动全市水稻生产提质增效。支持全市开展农作物品种安全性田间种植测试、品种真实性田间种植鉴定和设立部级种子市场观察点。依托项目全面建立集中、开放、权威的农作物品种综合种植测试平台,实施种子监管信息调度与可追溯管理,对品种丰产性、品质抗性(安全性)、品种真实性等进行综合测试,开展测试观摩和推广应用培训。对首批启动的部级种子市场观察点进行补助和技术指导,确保按时准确的完成种子价格采集、市场行情上报。

三是推进农科教协同推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支持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应用一批符合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模式,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支持各地配合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3.支持农机装备技术提升与推广

一是整省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支持武进区(示范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围绕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区为单位,以水稻、小麦主要粮食作物为对象,以提高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个环节机械化水平为重点,通过建设引导,补齐短板,促进示范县整体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是示范推广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支持相关主体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以及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智能农业机械关键装备与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具体申报要求省另行发文。

4.支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一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支持辖区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多形式开展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含渔民),其中包括必要的农业农民学历教育提升与职业技能鉴定。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获证奖补资金(其中中级工40人,高级工6人,技师1人)要按照《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试行)》、《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有序做好计划申报、资格审核、认真培训、严格考评、资金兑付及绩效总结等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育工作。适当支持必要的农业优秀教学资源开发、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和农机培育实训基地建设。

二是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支持各地按照部、省要求,对农业、渔业、农机推广人员和农经管理人员分别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装备培训。开展市县级基层农机人员培训120人,其中金坛区开展县级班培训60人,市本级培训60人。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应围绕本地急需和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新知识开展,市级培训班重点对县乡农机推广、安全监理等公益性农机人员进行培训,县级培训班重点对乡镇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及村组干部中的村级农机人员进行培训,一般不少于20学时。

三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支持各辖区以家庭农场主、从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人员、成长性农民合作社及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和业务骨干、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等为培训主体的各类培训共700人次,其中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市本级各培训150人次,天宁、钟楼各培训50人次。

三、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

1.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一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筹县域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工作,做好取土化验。在主要农作物上开展化肥利用率、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肥料配方校正等必做试验的同时,有条件地区可开展缓(控)释肥品种筛选、机械施肥、化肥深施、果菜茶等经济园艺作物“2+X”、有机无机生物肥料配合、水肥一体化参数获取试验,以及其它新型肥料试验。

二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建设。支持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等,提升耕地内在质量。

三是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根据常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9〕30号)和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常州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农计〔2019〕9号)精神,支持2018-2019年度辖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以轮作养地或生态休耕替代小麦种植,同时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

2.支持渔业增殖放流

在长荡湖、长江常州段水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增殖放流全程监管,执行苗种招标采购、放流跟踪监测制度。在长荡湖放流花白鲢(夏花),规格3cm以上/尾,800万尾;花白鲢(冬片),规格20尾以内/公斤,2.42万公斤。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于2020年实施(专项资金在2020年度下达),在长江常州段放流体长3cm以上鲢鱼1240万尾、鳙鱼1100万尾,体长3cm以上的胭脂鱼10.6万尾,体长5cm以上的长吻鮠14万尾。开展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巡护管理,实施保护品种的资源调查和保护区水域内的环境监测。

3.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统筹省市资金,根据《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8-2020)的通知》(常农计〔2018〕14号),支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支持各辖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重点支持各辖区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因地制宜实施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沼气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畜禽养殖场(户)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支持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等设施。到2019年底,各辖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部级试点县与部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耕环〔2019〕26号)要求,金坛区作为部级试点县,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设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根据部、省、市有关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文件精神,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分别建立乡镇废旧农膜回收存放站2个以上、村(基地)回收网点不少于20个;建立农用地膜减量替代技术示范点2个,每个示范点面积不少于30亩。天宁区、钟楼区分别建立乡镇废旧农膜回收存放站1个、村(基地)回收网点不少于10个。钟楼区建立农用地膜减量替代技术示范点1个,示范点面积不少于30亩。

四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支持各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试点县建设,试点实施要求省另行发文。按照《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苏农机科〔2018〕8号)要求,各辖区要根据《稻、麦、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苏农机推〔2015〕13号)要求,继续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五是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设计水平、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建设和管护水平“四治理、四提升”为重点,以行政村(含涉农社区)为对象,在全市择优选择52个整治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村作为综合示范,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带动面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推开。

4.支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在新北区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应用、有机废弃物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农田氮磷拦截技术应用。根据《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8-2020)的通知》(常农计〔2018〕14号),统筹省市资金,用于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补助资金由《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下达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第一批入库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9〕22号)下达。金坛区建成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6个,每个面积200亩以上。武进区建成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2个,其中,面积1000亩以上示范点1个,面积200亩以上示范点1个。天宁区建成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1个,面积200亩以上。钟楼区建成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1个,面积500亩以上。

四、农业公共服务专项

1.支持农牧渔病害防治及处理

2019年要重点支持保障草地贪夜蛾、非洲猪瘟等重大病害的防控及处置工作。

一是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9〕21号),支持各辖区组织开展重大病虫监测预警、植物疫情调查监测、农作物病虫抗药性监测,完善农作物病虫抗药性监测体系;加强农药使用强度监测:加强农药使用强度监测,强化农药使用指导,推进农药使用零增长;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开展草地贪夜蛾、蝗虫等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建立完善“市统县控”的重大病虫疫情(蝗虫)应急防控机制;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支持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稻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支持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展水稻病虫统防统治,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和全程专业化防治服务发展。

二是实施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各辖区按照部省要求,切实加大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力度。支持各辖区强化生猪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落实,强化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及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支持各辖区按照部省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先打后补”试点,对猪链球菌、鸡新城疫、羊痘、狂犬病等预防免疫实施补助,支持动物疫病强制扑杀和兽医社会化服务,加强疫苗空瓶等废弃物回收处置,支持家畜血吸虫查治病工作。支持各辖区做好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各地2018年已按规定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并上报的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政策进行补助。

三是实施水产病虫害控制。在金坛区、武进区开展重大水产疫病监控、采送样和病害测报工作,做好疫病应急防控处置和规范用药,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建设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市本级开展重大水产疫病监控、采送样和病害测报工作,做好疫病应急防控处置和规范用药,开展天宁区、钟楼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2.支持农产品(农机)质量安全建设

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各辖区按照苏农质〔2019〕12号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分别开展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1470个(其中蔬菜600个、畜禽产品480个、生鲜乳60个、水产品330个)和监督抽查197个任务;支持各辖区在养殖、运输、屠宰环节对猪牛羊开展瘦肉精速测筛查(其中养殖环节抽检1121个、屠宰环节抽检800个);支持开展规模生产主体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新建农产品追溯主体764个),支持各地对接应用省级追溯平台,适当支持对接省级农(水)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企业。支持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移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殖户申报、官方兽医受理审核的移动端办理,提升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信息化、便民化水平。

二是落实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支持各地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对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和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主体进行奖补(共补贴215个产品,其中无公害产品140个、绿色食品75个、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5个)。

三是支持农机质量安全建设。各辖区按照《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农机规〔2015〕1号),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扶持农机维修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

3.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一是支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支持各地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实施大中型海洋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开渔业船员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渔业安全事故调处,开展“平安渔业”建设活动,考评分值80分以上。支持各地加大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支持各地农业执法机构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安全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抽检力度。适当支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

二是支持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支持各辖区渔政、农业、农机监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更新必要的执法设施装备,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4.支持农业农村信息采集和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支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1)支持9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保障正常运行,观察和记载各类监测点大田作物生产情况,调查肥料投入情况,采集土壤样品和植株样品,测定土壤理化性状、地上部植株的生物量及植株的养分含量,分类汇总监测结果,建立年度数据库。(2)支持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点建设,观察在田作物长势,通过监测不同层次土壤含水量,结合作物长势长相等,综合判定和评价土壤墒情级别,编发墒情简报,指导和服务农业生产,并将监测数据全部接入省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平台。(3)支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在2018年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点位,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及年度监测报告,采样机构从省重防办《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苏农重防办〔2017〕16号)中公布的机构中选择。样品检测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2017~2018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评〔2018〕2号)要求,优选机构,并签订采样检测及保密合同。(4)支持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强度调查,调查应坚持科学性、代表性、连续性、真实性原则。根据县域不同乡镇(街道)、灌溉条件、耕作制度、作物种类、不同种植规模农户等分别设点,做到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主要耕作制度和主要农作物全覆盖。对于重要水源地和敏感区域,要加密设点开展调查。调查的主要农作物包括水稻、小麦、油菜、蔬菜、果树、茶叶等,对于种植面积占县域总播种面积5%以上的作物及种植面积相对较大的特种作物均需列入调查范围。(5)支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等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19〕29号)的通知要求,在固定的点位上开展取土化验,按照《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江中下游平原丘陵农畜水产区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耕地质量等级,将形成的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标注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最新成果图上。市本级进行基础资料收集、签订保密协议、掌握类别划分法、指导所辖县(市、区)类别划分工作,规范划分成果审核与报送程序。金坛、武进、新北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签订的保密协议、统一的类别划分方法,具体开展类别划分工作,并根据初步划定结果,进行边界核实与现场踏勘,制定并落实耕地分类管理措施和动态调整制度。钟楼区、天宁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由武进区代为进行。(6)支持开展畜牧业生产动态监测,按照部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畜牧业生产月报、专业年报,建立规模畜禽养殖和畜产品生产行情定点监测调查点25个,并在防控非洲猪瘟期间开展有关日报调度工作,为政府掌握动态、分析形势,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7)支持农业农村信息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提升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落实好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报送制度,研究制定常州市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专项指导实施意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省里要求每周上报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监测表;每季度上报市场交易情况分析报告,同时报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信息监测表。

二是支持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武进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工作,武进区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要求,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完成,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做好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证书的印制和发放。支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支持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常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

附件2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辖区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

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

农业公共服务专项

种质资源保护及

创制

农业技术集成与推广

农机装备技术提升与推广

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渔业增殖放流

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试点

农牧渔病防治及处理

农产品(农机)质量

安全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农业农村信息采集和体制

机制改革

种质资源

保护

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农科教协同推广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基层人员培训

新型经营主体培训

化肥减量增效

耕地轮作休耕

渔业增殖放流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

推进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机械化

还田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试点

农作物

病虫害防治

动物疫病

防控

水产病虫害控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落实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

农机质量安全建设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

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

农村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

1

金坛区

加强米猪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实施备份保护,完善保种场防疫设施,强化综合防控措施,积极防控非洲猪瘟,千方百计保米猪安全

开展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部省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1个;品种真实性田间种植鉴定点1个,农作物品种综合种植测试点1个,农业部种子信息观测点1个

推进农科教协同推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配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开展示范推广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放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县级基层人员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100个、田间试验5个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面积0.68万亩

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巡护管理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部级试点县建设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019年计划秸秆机械化还田积25.1万亩

开展村级废弃物综合整治试点

加大重大病虫疫情及蝗虫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农作物病虫害及病虫抗药性监测汇报650次、农药使用强度监测点40个、省级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1个

加强非洲猪瘟防;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

水产病虫害防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补贴51个产品

建设省级农机维修点1个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5个、墒情监测2个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省控点44个;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化肥使用强度半年和全年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

武进区

开展水产亲本保种和更新。武进水产养殖场完成10000组黄颡鱼保种工作

开展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1000亩以上示范方4个;农作物品种综合种植测试点1个

推进农科教协同推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配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开展示范推广

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的创建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县级基层人员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100个、田间试验4个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019年计划秸秆机械化还田积4万亩

开展村级废弃物综合整治试点

加大重大病虫疫情及蝗虫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水稻纺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及病虫抗药性监测汇报650次、农药使用强度监测点40个、水稻专业化防治面积10000亩。建设园艺作物上的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

开展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

水产病虫害防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补贴85个产品

建设省级农机维修点2个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3个、墒情监测2个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省控点21个;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化肥使用强度半年和全年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

革创新;

武进区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工作

3

新北区

开展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1000亩以上示范方2个;农作物品种综合种植测试点1个

推进农科教协同推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配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开展示范推广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县级基层人员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80个、田间试验3个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面积0.36万亩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019年计划秸秆机械化还田积8.596万亩

开展村级废弃物综合整治试点

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新北区)

农药使用强度监测点20个。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建设园艺作物上的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

加强非洲猪瘟防;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

水产病虫害防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补贴63个产品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墒情监测2个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省控点4个;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化肥使用强度半年和全年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4

天宁区

加强二花脸猪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实施备份保护,完善保种场防疫设施,强化综合防控措施,积极防控非洲猪瘟,千方百计保米猪安全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面积0.16万亩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019年计划秸秆机械化还田积0.7万亩

开展村级废弃物综合整治试点

加大重大病虫疫情及蝗虫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建设园艺作物上的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

开展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

水产病虫害防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补贴10个产品

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5

钟楼区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面积0.02万亩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019年计划秸秆机械化还田积0.06万亩

开展村级废弃物综合整治试点

加大重大病虫疫情及蝗虫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建设园艺作物上的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

加强非洲猪瘟防;开展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

水产病虫害防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补贴6个产品

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省控点1个;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按省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凌家塘市场农产品价格上报补助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6

市本级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县级基层人员培训

根据部省要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

水产病虫害防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优化相关追溯平台和畜禽无害化处理平台,开展省级农畜水产品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查,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负责基础资料收集、签订保密协议、掌握类别划分方法、指导所辖县(市、区)类别划分工作,规范划分成果审核与报送程序;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备注:*标项目为约束性任务。

附件3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省第一批、市第二批)汇总表

单元:万元

序号

辖区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苏财农〔2018〕126号

苏财农〔2018〕150号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

苏财农〔2019〕38号

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

苏财农〔2018〕126号

苏财农〔2018〕150号

苏财农〔2019〕39号

农业公共服务专项

苏财农〔2018〕117号

苏财农〔2018〕150号

苏财农〔2018〕151号

苏财农〔2019〕40号

资金安排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农机购置补贴

种质资源保护及创制

农业技术集成与推广

农机装备技术提升与推广

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耕地

质量

保护

与提升

渔业增殖放流

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

农牧渔病

防治及处理

农产品(农机)

质量安全建设

农业

综合

执法

与监管

农业农村信

息采集和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

种质资源保护

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农科教协同

推广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基层人员培训

新型经营主体培训

化肥减量增效

耕地轮作休耕

渔业增殖放流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

*秸秆机械化还田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动物疫病防控

水产病虫害控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落

实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

农机质量安全建设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

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

农村

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合计

1

金坛区

6

70

1000

473

50

618

107.8

98.56

50.4

10

10

68

60

300

500

251

240

48

307.25

28

127

52.4

10

18

52.4

4555.81

4517.98

37.83

2

武进区

6

20

1000

203

30

85

151.9

300

72

66

10

10

23.44

300

78

56.62

28

116.2

80.1

20

13

87.1

20

2776.36

2698.4

77.96

3

新北区

6

20

230

45

67.62

24

9

10

10

36

40

59.663

150

700

14

130.33

73.6

52.4

23

42.4

1743.013

1709.863

33.15

4

天宁区

50

12

3

16

35

6.91

45

10

10.37

13.4

6.3

207.98

206.99

0.99

5

钟楼区

6

3

2

45

10

96.37

18.5

6

2.1

188.97

166.9

22.07

6

市本级

10

17.72

10

30

230

3

5

51.5

357.22

357.22

7

合计

28

110

2000

906

130

748

327.32

300

212.56

143.12

46

30

122

60

375

500

341.013

780

700

160

600.94

86

578.7

197.2

30

57

189

71.5

9829.353

9657.353

172

8

分专项合计

3044

1907

2908.013

1970.34

9829.353

9657.353

172

备注:1. *标项目为约束性任务资金。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武进区72万元由市级资金下达。

          3.动物疫病防控其中100万元由市级资金下达。

          4.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中新北区承担的现代生态农业循环试点项目尚有133万元于2020年下达。

          5.资金预算科目: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列“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为中央资金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列“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预算科目;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预算科目

附件4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分区绩效目标表

序号

各辖区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

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

农业公共服务专项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率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

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

农业机械化水平

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

部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数量

部级绿色高质量高效创建项目区节本增效水平

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人数(个)

部级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

部级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

部级培育的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部级试点县建设

取土化验数量(个)

田间试验数量(个)

组织实施轮作休耕面积(万亩)

化肥使用量增幅

农药使用量

耕地质量等级

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农膜回收利用率

以农村废弃物整治为主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数量(个)

渔业增殖放流规模(万尾、只)

珍稀濒危放流苗种进行标志比例

渔业增殖放流经济物种放流经检验检疫的批次比例

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县)建设(个)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2018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率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口蹄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

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省级农产品检测

(批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试点县数量(个)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减幅

蔬菜

畜禽产品

生鲜乳

水产品

常州市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440台套

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5%

≥88%

6个

≥5个

≥95%

1个

≥5%

3300

明显增强

≥85%

≥80%

1(金坛)

≥15%

280

12

稻麦轮作区夏收小麦面积的1/3左右(以2018年为基准)

≤-4%

实现负增长

持平或提升

≥9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73%

52

2364

≥10%

≥90%

5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600

480

60

330

基本完成

≥90%

1

金坛区

≥220台套

兑付率≥95%

≥88%

2个

≥2个

≥95%

1个

≥5%

1400

明显增强

≥85%

≥80%

1

≥15%

100

5

0.68

≤-4%

实现负增长

持平或提升

≥9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75%

16

花白鲢夏花800万尾,冬片2.42万公斤

≥90%

1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2

武进区

≥100台套

兑付率≥95%

≥88%

2个

≥2个

≥95%

1200

≥80%

100

4

≤-4%

实现负增长

持平或提升

≥9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75%

20

1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3

新北区

≥120台套

兑付率≥95%

≥88%

2个

≥1个

≥95%

400

≥80%

80

3

0.36

≤-4%

实现负增长

持平或提升

≥9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75%

10

1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4

天宁区

兑付率≥95%

≥88%

200

≥80%

0.16

≤-4%

实现负增长

持平或提升

≥9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75%

3

1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5

钟楼区

兑付率≥95%

≥88%

100

≥80%

0.02

≤-4%

实现负增长

持平或提升

≥9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75%

3

1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6

市本级

2364

≥10%

600

480

60

330

≥90%

附件5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辖区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明细表

(参考格式)

                                                                                                                                                          单位:万元

序 号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编号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名称

中央财政资金

安排金额

省财政资金

安排金额

市县财政资金

安排金额

实施主体自筹

资金金额

备 注

1



















2



















……



















填报说明:

例:“工作任务名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施项目编号”:JT-NMYBFZJCL-2019-001(金坛-“农牧渔病防治及处理”首字母-2019年-序号),同一实施项目用此项目名称的首字母英文大写编号,然后,按序排列即可;“实施项目名称”:金坛区金城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建设;“实施主体名称”:金城镇农技推广站。

附件6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支持政策名称:

实施项目编号: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 计

省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三)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不做硬性填写要求)。

单位:万元

实施

内容

小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培训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

(护)费

租赁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

购置费







































































































合 计

































备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按照实施意见文中明确的绩效目标填写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2







3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7

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

(参考格式)

一、项目实施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有关建议

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附件8

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站联系方式明细表

专项

名称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点

省农业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

支持优势特色

主导产业发展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乡村产业发展处

解荣超

025-86263731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贾亚卓

85680716

市场与信息化处

戴锡联

025-86263257

对外交流合作处

冯德胜

025-86263235

支持培育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杨永康

025-86263430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农机装备处

谢建水

025-86381109

农机装备处

陈建清

025-86263026

支持各类现代农业

产业园(区)建设

支持国家和省级现代

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

发展规划处

刘璐璐

025-86263869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种植业管理处

钱 钧

025-86263636

支持农机购置补贴

支持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行业发展处

徐 幸

025-86263070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专项

名称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点

省农业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支持种质资源

保育及创制

开展种质资源保护

畜牧兽医局

闻剑旻

025-86263914

畜牧兽医处

奚德华

81668016

种业管理处

刘洪兵

025-86263274

农技推广中心

李 妍

81667970

渔业处

张巨贵

025-86381156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实施重大新品种创制

科技教育处

毕冬梅

025-86263804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支持农业技术

集成与推广

建设省级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

科技教育处

毕冬梅

025-86263804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开展重点农作物

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种植业管理处

佘义斌

025-86263620

种植业处

董园园

81667966

推进农科教协同推广

科技教育处

吴 洁

025-86263814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支持农机装备

技术提升与推广

整省推进粮食生产

全程机械化

农机装备处

陆桂良

025-86263170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示范推广现代农机

装备与技术

农机装备处

陆桂良

025-86263170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支持农业与农村

人才培养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科技教育处

苏振彪

025-86263813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科技教育处

崔艳梅

025-86263816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开展基层人员培训

科技教育处

吴 洁

025-86263814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农机监督管理处

姜亚友

025-86381102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刘 冬

025-86263910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贾亚卓

85680716

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训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王 琨

025-86263335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贾亚卓

85680716

专项

名称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点

省农业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

支持耕地质量

保护与提升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

耕地质量处

陈志呈

025-86771957

农技推广中心

许 峰

81667963

开展耕地质量

提升示范建设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

支持渔业增殖放流

开展重点水域增殖放流

渔业处

刘小维

025-86263157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支持农业农村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开展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畜牧兽医局

闻剑旻

025-86263914

畜牧兽医处

奚德华

81668016

开展果菜茶

有机肥替代化肥

耕地质量处

陈志呈

025-86771957

种植业处

董园园

81667966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

废弃物和设施农业

废弃物回收利用

科技教育处

农膜

曾虹萍

025-86263331

园艺推广站

蒋洪国

81667968

设施

农业

王泽民

025-86263470

种植业管理处

农药

包装

佘义斌

025-86263620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科技教育处

王泽民

025-86263470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农机装备处

陈建清

025-86263026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李 璇

025-86263218

市委农办综合处

王敏洁

85680700

支持现代生态

循环农业试点

支持现代生态

循环农业试点

科技教育处

王泽民

025-86263470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专项

名称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点

省农业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业

公共

服务

支持农牧渔病害

防治及处理

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种植业管理处

佘义斌

025-86263620

农技推广中心

沈 剑

81667971

园艺推广站

蒋洪国

81667968

实施动物疫病防控

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办公室

高松华

025-86263093

畜牧兽医处

严宏祥

81667982

疫控中心

罗坚强

81668017

实施水产病虫害控制

渔业处

蒋泽敏

025-86263157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支持农产品

(农机)质量

安全建设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戴 岭

025-86263195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处

陈希昱

81667938

落实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

支持农机质量安全建设

农机监督管理处

姜亚友

025-86381102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开展农机信用体系试点建设

发展规划处

刘露露

025-86263868

支持农业综合

执法与监管

支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渔政监督管理处

钮 磊

025-86263145

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

刘维扬

81667936

农机监督管理处

姜亚友

025-86381102

支持提升执法装备水平

农业行政执法总局

石秀秀

025-86263844

支持农业农村

信息采集和体制

机制改革

支持农业农村综合

信息统计监测调查

市场与信息化处

刘 嵘

025-86263618

市场与信息化处

解光武

81668241

畜牧兽医局

闻剑旻

025-86263914

畜牧兽医处

洪雅琴

81668016

耕地质量处

陈志呈

025-86771957

农田建设管理处

陈云昌

85682229

农技推广中心

许 峰

81667963

渔业处

张巨贵

025-86381156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政策改革处

陶志远

025-86263912

政策与改革处

冯科伟

85680710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杨永康

025-86263430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贾亚卓

85680716

支持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杨永康

025-86263430

政策与改革处

冯科伟

85680710

经管站

刘超峰

85680711

附件9

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省第一批、市第二批)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专项名称

补助资金

总额

已使用

资金

结转结余

资金

备 注



















































合 计









填报单位负责人: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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