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和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常文广旅〔2021〕209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首批常州市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评定工作。经研究,认定以下3家单位为首批常州市非遗旅游体验基地:
1.东方盐湖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东方盐湖城)
2.常州市春秋乐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春秋乐园)
3.江苏晋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
希望上述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示范引领,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为推进实施“532”发展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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