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常州万亿之城再出发的第一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住建答案。
一、用心用情办好“常有安居”民生实事
(一)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全市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6个,惠及居民约1.6万户;计划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80部以上。
(二)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因地制宜出台我市城中村改造相关具体政策,对不适合整体拆迁片区开发的城中村充分调动居民改造意愿,探索研究配套政策,促进自主更新模式。
(三)统筹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9800套(间)、基本建成69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3400户、保租房租金补贴10000人。二是围绕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退出,因地制宜出台我市保障性住房整体方案。三是加强人才公寓运营监管,指导、监督、评估人才公寓全流程运行,协助解决投诉建议和租赁纠纷。
(四)持续改善乡村住房条件。推动乡村片区整治与农房改善同步更新,完成农村住房条件改善1.5万户以上,创建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指导有条件的涉农板块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培育工作,打造点上精致、线上出彩、面上美丽的乡村风貌。
(五)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一是指导各地继续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不断提升小区自治力。二是在全市12个小区开展“阳光信托”制物业模式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业主权益和小区公共利益最大化。三是加大“阳光物业”平台的推广使用,以平台为抓手,引导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投诉、处置、回应、问责闭环管理。
二、真抓实干提高城市功能品质
(一)深入推动老城厢复兴发展。持续深化西直街设计方案研究,协调推进青果巷历史街区三期(约园)、盛宣怀故居周边织补、大观楼和止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季子文化展示中心、亚细亚现代影视城改扩建、文化宫片区改造(二期)、塔寺园一体化改造项目在2024年内完工。
(二)全面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完成春江路、白云南路、星火路、浦陵南路、山水路等道路建设,实施新裕路与飞龙西路、三角场交叉口等路口改造,全力优化市民出行条件。
(三)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完成城市更新体检评估,指导板块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研究出台《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的改造管理办法》,指导解决城市更新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深化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结合韧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级监管系统,完善物联感知监测设备布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五)全面推行绿色建造。健全绿色建造在用地、金融、税务、人才、科技推广、资金奖励等多方面的激励政策,全面执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三、集中力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加强建筑行业高效有序发展。一是出台支持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优质骨干企业,支持本地企业参与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行评定分离方式,加强信用信息在招投标中的应用;深入推进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三是推进“月结月清”工作试点,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与工资专户管理。
(二)全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全力落实保交楼任务,做好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加强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加大对楼市不实报道的打击力度,切实防范各类矛盾纠纷和负面舆情。二是加强市场监测与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在推进征收房票安置、支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适时提出对策建议。
(三)全面推进公用行业提质增效发展。一是加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成14个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推进江边污水处理厂五期、溧阳花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武进阳湖生态净水厂等工程。二是指导 “一镇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提升乡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完善全市域厂网一体化工作格局。三是提升全市供水能力,年底完工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和溧阳中心水厂扩建工程。
四、坚定不移维护安全发展大局
(一)城镇燃气安全方面。一是督促指导整合燃气企业,加快实现瓶装液化气市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瓶改管、气改电等工程,全市减少10000户非居民用气场所瓶装液化气用户。三是提升瓶装气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提高智慧监管能力。
(二)自建房安全方面。一是持续推进自建房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年底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治任务。加快建立完善科学管控制度,做好隐患房屋的长期有效管控;提高工程措施整治率,提高整治的实施质量;认真落实隐患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有力遏制隐患房屋增量。二是加强房屋装修改造管理,推动各板块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和巡查-处理闭环制度,及时阻止并处理违法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等行为,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一是拓宽智慧工地应用场景,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两场联动”机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三是加强非受监小型建设工程监管,着力规范无资质个体户进行小型工程或零星作业的市场行为。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扣除信用分、实施行政处罚和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定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五是规范建工“安责险”投保工作,规范保险费率与保险市场行为,推动风控服务标准化,提升安责险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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