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83号)规定,同意你局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时,向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和考试费,收费性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行为按省文件执行。请你局接文后即到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办理日常收费情况报告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83号)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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