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组织部、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人事处: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近期将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附件1)。
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选拔程序推荐。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重点
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企业推荐人选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所在辖市、区人社局,辖市、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市属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中央驻苏企事业单位,不从省里申报。
2.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名单,对拟上报人选,除涉密人员外,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推荐人选身份等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函(1份)。辖市、区人社局,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报送函,内容主要包括人选审核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情况等,以及加盖公章的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须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后缀为“.rpu”的电子文档,同时打印两份纸质版由所在单位盖章。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附件材料控制在50页以内,须单独装订成册。
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各辖市区人社局、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数据一致。
4.推荐人选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推荐类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姓名、单位、推荐地区(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材料分别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处、职建处,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
各辖市区人社局、有关部委办局、直属单位请于4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联系人
(1)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11室)
联系人:李 媚,联系电话:85681933
E-mail:872817952@qq.com
(2)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915室)
联系人:潘 宇,联系电话:85682019
E-mail:89549689@qq.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2. 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指标数
3. 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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