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常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培育和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鼓励和帮扶更多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253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2012年6月1日后)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2.申报项目2年内(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8日)已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3.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人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好,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等特点。
5.以下项目(企业)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单位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企业首次登记法人非申报人,经转让或变更为申报人;已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
2.申报人简历、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
3.项目实施证明;
4.申报人占项目企业出资比例证明;
5.项目商业计划书;
6.企业财务报告;
7.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8.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9.附加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高校等负责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并根据创业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对创业项目进行核实和初步筛选,初审合格后汇总统一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进入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的项目可直接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
(二)市级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核和筛选,并由评审小组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出具项目评估意见。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认定为市级优秀项目。按常政办发〔2015〕153号文件规定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推荐省优。从市级优秀项目中择优选取45个优秀项目,推荐申报省级优秀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将其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责任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就业管理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
(二)加强宣传,扩大参与。各地要大力宣传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宣传申报标准、申报程序、扶持政策等内容,吸引更多的大学生主动申报。要深入各级基层平台、大学生创业园及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把大学生创业者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引导他们申报优秀创业项目。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审核程序,对照申报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组织区级初审和市级评审工作,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将优秀项目选拔、推荐上来。对已认定过项目改头换面重复申报,申报资料不全、推荐程序漏缺、弄虚作假及其他不当情况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2017年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表3)中的名额数进行推荐,超额不限。
(二)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优选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一并提交)、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报送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君超、邢友谊;
联系电话:0519-88107830,88106767,传真:88107830
电子邮箱:534020418@qq.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2017年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5.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6.2017年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计划安排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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