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全省工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意见》(苏工商公〔2013〕233号)和《常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监发〔2013〕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强化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工商系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主线放在突出位置,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执法作风的转变;不断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注重综合执法能力的提升;努力创新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制度规定,注重执法行为的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我市工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存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人民来信来访来电仍时有发生;二是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执法随意性大,仍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收等行为;三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四是各级工商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执法理念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上述问题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准脉搏,对症下药,切实加以解决。
全市系统要充分认识我市八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这次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规范重点和主要任务,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大力促进执法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努力加快法治工商建设的步伐。
二、联系实际,把握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全市系统的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依法行政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全系统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以战略和全局的眼光,正视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抓手,更新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素质。
要紧紧围绕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这个主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重点是加强宗旨教育、权力观教育、荣辱观教育,使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实际成效,特别是要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专题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切实掌握本职工作必备的业务理论和执法技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守纪意识。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继续深入抓好“六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做到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创新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执法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执法效能的基础和保障。省局和市局相继出台了有关执法制度和规定,起到了相互补充和完善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式的不断改进,一些制度和规定已不符合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有必要把执法制度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要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要进一步完善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程序和相关规定,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严禁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组织行使执法权,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
二是要规范案件查办工作,实现行政执法程序化。要紧密结合国家局和省局出台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量罚畸轻畸重以及办人情案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排查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力求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严谨,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将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指导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以推广和完善,保持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特色。
三是要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实现执收执罚制度化。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罚没物资管理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罚没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提高执法现代化水平。
要在已实现案件网络化流程的基础上,把信息技术更充分地应用到执法办案上来,以信息化提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真正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和全程控制。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程序严密、流程规范等优势,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此外,要高度重视数据信息分析工作,增强案件数据统计分析的有效性,切实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全面地分析全系统案件查处情况,把握规律,预测趋势,更好地为宏观决策和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工作服务。
三、措施得力,狠抓落实,确保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确保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在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框架下开展这项工作,在这次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明确由市局监察室作为牵头联系部门,法规处、公平交易处、财务处、食品处、商标处、广告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也必须明确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紧密结合《工作方案》中具体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阶段部署的六项规范重点和六项主要任务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为促进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的新途径,不断创新规范行政执法思想理念和方式方法,根据《工作方案》规定,全市系统把武进工商局确定为工作联系点,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在全系统推广做出积极努力。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把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作为队伍建设的主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倾斜政策,加强保障,保证投入,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软硬件设施再上新水平。
行政执法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能,全市系统执法队伍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成为市场监管执法的主力军。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对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要求,执法工作复杂性与艰巨性的特点,以及体制的不健全,造成队伍年龄结构层次趋于老化,专业执法人才缺乏的现状。与此同时,执法办案装备的陈旧落后也与新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影响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针对这些情况,各单位要根据现有的人力和经费,对执法队伍在政策上予以一定的倾斜,将执法人员和装备配齐配全,应有的经费投入不得随意截留他用,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拓展思路,集思广益,研究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全市工商系统要将视野进一步拓展,把对这项工作的注意力从只关注实现工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本身导向关注规范工商行政执法效果上来,即如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利用此次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机会,深入研究、敢于尝试,积极摸索出一套适合本地实际且科学可行的规范执法行为长效机制,这将对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端正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为积极推进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五、具体工作部署
根据《工作方案》,全市工商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部署如下: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前)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明确牵头联系部门和工作联系点,制订下发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前)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重点规范的六个方面逐一排查,制订措施,积极整改,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系统内督查阶段(9月)
通过组织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联合督查,直属局、城区分局间采取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汇总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针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
(四)综合考核阶段(10-11月)
市属8部门组织条线督查互查,督促问题整改。同时,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的对常州进行综合检查考核。
(五)总结阶段(12月)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做好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将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请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将《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一),于9月20日和12月1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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