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坤泰车辆系统(常州)有限公司汽车核心系统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武行审字〔201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和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达产后,综合能耗不高于14140.5吨标煤/年(当量值)、32883.56吨标煤/年(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21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48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07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1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年用水量不超过27.005万立方米。
三、该项目主要产品为双离合变速器、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本)》。项目采用机械加工、装配等工艺,辅助附属系统和动力传动系统是主要用能系统,主要生产用能设备为测试平台、离心式冷水机组等,珩齿、盘齿、磨齿设备选用国际一流品牌,采用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达一级能效。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10000吨标煤,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2、建议增加太阳能光伏发电、雨水收集利用、空压机余热回收等节能措施。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更,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总量15%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项目编码:2017-320491-36-03-57185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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