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我委制定了《常州市2016年清除长江涉渔“三无”船舶与违禁渔具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常州市2016年清除长江涉渔“三无”船舶与违禁渔具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农业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决定开展2016年清除长江涉渔“三无”船舶与违禁渔具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常州市2016年清除长江涉渔“三无”船舶与违禁渔具专项行动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统一领导,长江禁渔护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具体实施。
二、行动内容
严厉打击电捕鱼等严重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捕捞行为;加大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力度,打击使用地笼网、迷魂阵、深水网等违规渔具捕捞行为,重点清查沿江临岸的非法定置渔具和渔船停靠点留置的违规渔具;查处无证捕捞,取缔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查处外地渔船跨水域非法侵渔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沿江两镇加强对非法捕捞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发放《告知书》、召开座谈、走访渔户等方式,加大长江沿线重点渔村、渔船临时停靠点、过境运输船停靠区等涉渔人员密集活动区的法律法规宣传。
2、排查登记:沿江两镇组织开展对停靠江边的涉渔“三无”船舶和外地渔船以及定置渔具进行逐个排查登记,并告之在5月10日前撤离撤除。
3、集中整治:市渔政支队牵头,会同长航公安、常州海事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渔“三无”船舶和外地渔船,拆除留置的地笼网、迷魂阵、深水网等定置渔具,打击无证捕捞、跨水域侵渔、电力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4、长效监管: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成效与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保持对渔业违法行为整治高压态势,以属地渔业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我委将开展不定期专项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和督办。
四、行动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6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属地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推进绿色发展、长江生态保护的高度认识清除长江涉渔“三无”船舶与违禁渔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行动作为近期中心工作来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行动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使用违规渔具、跨水域侵渔和电捕鱼的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配合,严格执法。要充分调动和整合现有执法力量,采取驻守检查、联合检查、暗访巡查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积极与海事、公安、水利等部门配合协作,提高证据搜集、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水上执法效率;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请各地将有关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常州市渔政监督支队,联系电话:81668010,联系人:刘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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