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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关于确定常州翠竹医疗门诊部等3家单位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01-10 公开日期:2014-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确定常州翠竹医疗门诊部等3家单位医保定点资格
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关于确定常州翠竹医疗门诊部等3家单位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5〕13号)等规定,经研究,确定常州翠竹医疗门诊部、常州红梅广场医疗门诊部、常州新北薛家爱心护理院为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护理院收治的参保患者应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卫医政发〔2011〕21号)等有关规定,属于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不符合前述规定入住的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费用。

    请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要求做好准予开通医保业务的验收工作。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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