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选优配强新建高中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对干部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新建高中学校中层干部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选拔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教育人才任职学校管理岗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干部队伍,努力擦亮“常有优学”城市品牌。
二、选聘岗位
常州市正行中学、常州市教科院附属高级中学(暂定名)中层干部7名(附件1)。
三、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管理经历和经验。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能够胜任高中学科教学任务,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符合干部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报名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报考两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需填写《市教育局新建高中学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处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任职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采取自我展示和答辩的形式开展。
4.人选确定。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市教育局组织处成立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组织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予以聘用。
七、组织与监督
在市委教育工委领导下,市教育局组织处负责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
八、其他
1.请各单位按照选聘工作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其中,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必须组织推荐3名以上人员。
2.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联系人:杨力平,电话:85681330,邮箱:376670617@qq.com。
附件1:市教育局新建高中学校中层干部选聘需求表
2: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
3:市教育局新建高中校中层干部选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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