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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先进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7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6-08 公开日期:2018-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先进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的《关于上报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先进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溧发改〔2018〕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南京苏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和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54373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16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34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年用水量不超过88万吨。

三、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本)》,属于“鼓励类”产业。工艺技术来源于母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用能设备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化成系统选型合理,能效较高。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该项目年能源消耗总量超过10000吨标煤,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2、项目建筑面积大,建议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达到绿色工厂的建设要求。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项目编码:2017-320481-38-03-52596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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