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认定和提升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9〕81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19-07-28 公开日期:2019-08-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认定和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执行。
关于开展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认定和提升工作的通知
常农办发〔2019〕81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步伐,决定开展十大农产品市场提升行动,该行动已经列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组织认定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并启动十大农产品市场提升行动。经认定的十大农产品市场,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各类政策扶持及项目申报范围。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以凌家塘农产品市场为核心,以区域性农产品市场、农产品产地市场为补充,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信息功能齐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常农计〔2018〕14号)等省市文件要求,扶持十大农产品市场提升,建设内容须按照提升方向要求以“一场一策”思路开展市场提升。

三、提升方向

(一)围绕市场基础建设提升

1.完善市场交易设施。农产品市场全部进棚(厅)交易,根据交易需求及相关市场建设要求,对市场内交易设施和交易结算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2.强化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根据经营农产品特点、运输距离长短、买方需求等因素,配备预冷、清洗、分级、包装、烘干等商品化处理设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3.开展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度规模的冷链仓储设施建设,配备节能、环保的长短途冷链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市场还可改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环节的温控设施,从而全面提升市场内农产品流通链条的控温能力。

(二)围绕“市场+互联网”提升

1.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在农产品市场中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改造,逐步建立起物流配送管理系统、市场供需信息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供应链管理系统、产品质量管理追溯系统等,推动市场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有机融合,提高管理水平。

2.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新业态,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创新网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网上交易的品种和配送范围,完善网上交易技术标准、统计监测和信用支付体系,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实体与网络协同发展。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环节的应用,强化农产品产业链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组织认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全程追溯”的良性环境。

(三)围绕农业品牌建设提升

1.建设常州市名特优农产品汇展中心。建立农产品展示推介、交易专区,提升市场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和流通品牌化,促进农产品以质定价和优质优价。

2.开展特色乡村节庆活动。支持市场开展农民丰收节等本地特色农产品展示活动,通过举办专业论坛、搭建实景展示等活动,以“体验+消费”的模式进行场景化布局与展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市场的转型升级。

四、认定程序

(一)市场申报。各市场提升主体填写十大农产品市场申报表(见附件2)和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3),经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同意后提交当地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辖市(区)推荐。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研究后确定推荐市场名单,将申请书、实施方案、汇总表(见附件4)以文件形式报送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级认定。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辖市(区)推荐的市场进行评审,确保程序合规、客观公正,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确定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

(四)方案批复。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十大市场提升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后批复,明确十大市场的提升内容和扶持路径。

(五)市场提升。十大市场按照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提升行动,原则上要求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提升建设,按月上报提升进度。

五、相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建设工作,深入调研当地农产品市场现状,依据特色农产品发展和市场建设规划,组织辖区内农产品市场积极申报,市场缺少主体的可由当地村委或者乡镇作为市场主体进行申报、实施。

(二)各辖市(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上报工作进度,确保市场提升行动有序推进。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随时深入市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请各辖市(区)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十大农产品市场申报表、法人营业执照、市场布局主要照片、相关荣誉及证明材料、十大市场提升实施方案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和扫描件报送至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81668240。

附件:1.十大农产品市场申报表

          2.十大农产品市场提升实施方案

          3.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申报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十大农产品市场申报表

市场名称



市场主体(盖章)



主要负责人



手机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市场面积



2018年成交额



市场地址



市场基本情况



计划提升方向



计划投入(万元)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时间:年月日



辖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2

十大农产品市场提升实施方案

(格 式)

市场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主要实施内容

二、完成目标

三、经费预算

四、实施进度

五、组织管理(明确管理责任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3

市(区)常州市十大农产品市场申报推荐汇总表

序号

地区

市场名称

市场主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18年成交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