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财政局:
为加强全市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提升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水农〔2015〕38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1年6月起开展我市2021年度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各辖市、区及经开区境内农村区域所有农村河道(包括县、乡、村河道及村庄河塘)、圩堤(含穿堤建筑物)、涵闸泵站、田间工程(含10万方以下塘坝、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等四类工程。各地对四类工程的管理和长效管护(不包括专职工程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利工程)工作情况,包括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通用部分和工程部分两方面,具体考评内容和评分办法详见《实施细则》和《考核评分表》。
二、考评组织
2021年由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农水工程长效管护绩效考评,6月中旬起中介机构将派考评工作组对各地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工作主要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抽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地的长效管护情况,完成总体考评。
中介机构每年将半年度、年度考评结果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依据考评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通报农水工程长效管护情况,并抄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市级财政长效管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考评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及时通知各相关管护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考评,确保考评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各地需按照《实施细则》和《考核评分表》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认真梳理,分类准备,供工作组查阅。如在考评期间未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则认定为未有相关工作资料证明。
(三)各地配合考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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