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停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4号)和《常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财法〔2009〕5号)的规定,我局对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了清理和评估。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共8件。其中,应予废止的文件5件;因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消失,实际已失效的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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