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法〔2008〕7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员:韩九云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徐新民 市政府秘书长
于卓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智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委 员:郜 军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顾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戚小如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司马双龙 市人社局副局长
宋晓云 市交通局副局长
侯继功 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向方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纪唯强 常州质监局副局长
尹晓青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
侯 强 江苏理工学院思政部教授
赵美珍 常州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教授
黄建文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教授
王睿倩 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教授
赵 鑫 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周 坚 市人大代表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双云 市人大代表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延花 市政协委员
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总法律顾问
周旭东 钟楼区政协副主席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国兴 江苏鑫法律师事务所主任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周智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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