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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2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22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8-26 公开日期:2014-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钟楼区北港街道及附近居民就医需求,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原则同意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4〕228号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14〕35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钟楼区北港街道及附近居民就医需求,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原则同意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北港街道,北至棕榈路,东至规划道路,西至白鹤河东侧景观带,南至空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53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卫生养老服务综合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7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卫生服务中心及老年护理中心,地下建筑面积699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2500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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