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人社职〔2016〕54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王芳等167人自2016年7月28日起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郭晓旭等4人自2016年7月26日起已具备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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