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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