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钟楼区公卫中心2号楼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卫规财〔2024〕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医院科教水平,助力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实施钟楼区公卫中心2号楼装修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99号,钟楼区公共卫生中心2号楼1-9层。主要是对钟楼区公共卫生中心2号楼进行装修改造,总面积12079平方米,改造后主要设置消毒供应中心、技能实训中心(含公共卫生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遗传中心和人才公寓(含学生宿舍)。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499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402-320400-04-01-72901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