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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局属非校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7-002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考办〔2017〕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7-12-28 公开日期:2017-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17年度局属非校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
关于开展2017年度局属非校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非校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7〕312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校事业单位2017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局属非校事业单位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17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8年1月10日前结束。
  二、考核内容
  按以下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一)年度工作目标(40分)
  由考核组依据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最终分值。
  (二)单位内部管理(20分)
  重点考核四个方面内容:
  1.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工作秩序,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
  2.执行各项财务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资金运行安全情况,财务审计中有无重大问题;
  3.安全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定人定岗是否落实,安全台账、应急预案是否齐全;
  4.单位内部管理、档案管理、环境是否优化,建设节约型单位情况。
  由考核组根据各单位内部管理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有一项工作内容出现问题的扣1分。
  (三)争先进位项目(10分)
  由考核组依据各单位的争先进位项目完成情况确定最终分值。
  (四)班子及干部考核(20分)
  1.班子考核具体内容为政治表现、团结协作、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廉政建设、民意基础和综合评价等。
  2.班子成员考核具体内容为政治素养、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口碑和综合评价等。
  此项考核采用自我评价、职工评价、局职能部门评价和局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自我评价得分×10%+职工评价平均得分×60%+局职能部门评价得分×10%+局领导评价得分×20%)×20%的计算方法确定最终分值。
  (五)党建工作(5分)
  重点考核带头谋划部署、落实重点工作、加强考核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此项考核采用自我评价、职工评价、局职能部门评价和局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自我评价得分×10%+职工评价平均得分×60%+职能部门评价得分×10%+局领导评价得分×20%)×5%的计算方法确定最终分值。
  (六)信息宣传工作(5分)
  此项分信息工作(2.5分)和宣传工作(2.5分),分别由局办公室、宣传处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常教宣〔2017〕7号)确定最终分值。
  (七)加分项目
  此项由考核组根据各单位获奖情况和加分规定确定最终分值,加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三、准备工作
  (一)撰写工作总结
  各单位重点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单位内部管理、争先进位项目、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信息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工作总结。
  (二)撰写述职述廉述法述学述党建报告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完成和班子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常州市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撰写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述法述学述党建报告。其中,领导干部必述内容为:
  1.有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
  2.有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
  3.有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有无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6.有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7.有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8.有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有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10.是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开展自评和填写相关表格
  按要求组织填写附件2-1至附件2-7、附件3、附件4。
  (四)材料报送
  1.根据附件2-14中明确的时限和方式将附件2-1至附件2-7报送局组织处。
  2.单位工作总结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校事业单位2017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4)于2018年1月3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510648955@qq.com,并将纸质稿于2018年1月5日前报局考核办1810室。
  3.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自评表》(附件3)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1810室。
  四、考核程序
  (一)参加述职述廉大会,并组织测评
  1.考核组列席被考单位教职工大会,听取党组织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述廉述法述学述党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含专职副书记)会议述职述廉述法述学(述党建)的汇报。
  2.考核组组织教职员工通过网络分别对领导班子、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试用期满领导干部、局属单位党政副职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见附件2-8至附件2-13)。
  (二)听取汇报
  各单位围绕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汇报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原则上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三)检查台账
  考核组对照单位《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校事业单位2017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表》中考核内容检查相关台账。
  (四)进行评分
  考核组对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单位内部管理、争先进位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加分项进行评估后现场打分。
  (五)材料汇总
  1.局考核组将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单位内部管理、争先进位项目和加分项目最终得分报考核办。
  2.组织处将班子及干部和党建工作考核的最终得分报考核办。
  3.办公室、宣传处将信息宣传工作最终得分报考核办。
  4.办公室、组织处、人事处、考核办根据考核组等部门提供的材料汇总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初步结果。
  (六)确定考核等次
  1.组织处、人事处根据各单位年度考核的初步结果,提出各单位的考核等次、评优的初步方案,提交局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讨论。
  2.在听取常州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意见的基础上,局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将初评结果提交党工委暨行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
  五、组织领导
  局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组织、指导各项考核工作。局成立六个考核组(见附件1),分别对各非校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办公室、组织处、人事处、考核办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负责开展考核具体工作。
  六、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认真准备并及时上报考核材料。
  (二)考核组要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三)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考核办将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单位。
  (四)为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操作,设立投诉信箱(jujw@czedu.gov.cn),并设立监督电话(85681366)。
  
  附件: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校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
  2.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建工作自评(考核)表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自评表
  4.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非校事业单位2017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表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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