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68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办〔2021〕6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5-17 公开日期:2021-05-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68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68号的答复
常教办〔2021〕62号
王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外来员工子女入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市十分重视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拓展多种途径,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一是完善入学政策,降低随迁子女准入门槛。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目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在常接受义务教育,其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吸纳率在90%以上。2020年度武进区(含经开区)积分入学总的录取率为85.63%。2021年武进区进一步优化积分政策,所有公办小学和湖塘镇、高新区北区的公办初中均纳入积分制入学范围,较以往新增16所公办学校、350个学位供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二是扩大学位供给,增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改扩建建成投用学校198所,总投资160.37亿元,总建筑面积317.2万平方米,增加学位11.9万个。武进区先后完成了采菱小学等5所学校新建项目,现均已开始招生。在政府主导下,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规划统筹与部门协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布局规划。 
  三是落实“同城待遇”,确保随迁子女应助尽助。入读公办校的随迁子女一律享受本地户籍“同城待遇”,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免费发放《新华字典》,不需额外交任何费用。公办学校和新市民子女学校实施“五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研活动、统一教学监测和评价。在我市有学籍且读满一年九年级的随迁子女,就可以在常州报名参加中考,也可以在常州继续就读高中。在普通高中就读的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江苏参加高考。
  对随迁子女的资助,我市也实行“同城待遇”,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一样可以申请常州市学前教育儿童政府资助、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子女等免学费、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中职教育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
  通过各方面多年的努力,我市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